这事儿得掰开揉碎来说。广东东莞最近闹了一出挺逗的风波,有一家叫“猪葛亮食品有限公司”的企业把大伙给逗乐了。眼瞅着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居然是周瑜,你说巧不巧?大家伙儿都觉得这谐音梗玩得有点大,甚至有诸葛亮的后人跳出来嚷嚷,说这是恶意攀附历史名人,伤害了他们的感情。 借着这个机会,诸葛亮后裔们翻箱倒柜,居然在全国各地找出了近200家注册了“猪葛亮”相关商标的企业。这下可好,网友们也跟着讨论开了:这名字到底伤不伤“诸葛丞相”的脸面?还有就是这种用同音字注册的商标到底行不行得通?其实啊,“诸”和“猪”读起来确实很像,但这算不算侵犯名誉还得看具体情况。 比如这家卖吃的公司,产品里有猪肉,用这谐音来表明内容,顺便加深印象,这招数本身没问题。不过呢,这事儿也不能太死板,毕竟有人不喜欢这么玩。 说到能不能用名人名字注册商标,法律上现在确实没写死的规定。要是为了蹭热度专门搞个谐音的名字,虽然没明文禁止,但也得掂量掂量。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说法,查商标有没有“不良影响”得看大众的感觉,不能光听几个群体的意见。要是觉得商标太膈应人,诸葛亮后裔是有权申请宣告它无效的。不过这事儿很难一刀切解决,毕竟谁也不能限制别人叫“周瑜”。 所以嘛,咱们还得坚持一事一议的老规矩,把争议放到具体的事里去看。跳出这个案子往大了说,咱们对这种带历史名人元素的公司名字没必要上纲上线,但也得提醒一下大伙儿:“诸葛亮”这种文化符号毕竟是个大人物,咱们还是得怀有敬畏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