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近日审结了一起因驾驶员违规使用远光灯引发的交通事故赔偿案。事故起因是驾驶员茅某夜间会车时未关闭远光灯,导致对向自行车骑行者蔡某视线受阻,进而撞上行人万某及其怀抱的5岁儿童郑某。事故造成郑某精神十级伤残。 交警部门认定,自行车骑行者蔡某负主要责任,驾驶员茅某因违规使用远光灯负次要责任,伤者郑某无责任。司法鉴定确认幼童郑某构成精神十级伤残,需长期治疗和康复。 法院在审理中强调了远光灯滥用的危害。夜间行车时,人眼瞳孔放大以适应昏暗环境,突然遭遇强光会产生约3秒的"视觉盲区",严重影响驾驶人的判断和反应能力。虽然茅某并非直接肇事者,但其不规范使用远光灯的行为客观上干扰了事故的因果链条。 主审法官表示,这起案件具有典型警示意义。远光灯滥用不仅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更容易引发连锁反应,造成严重后果。规范使用灯光不仅是驾驶礼仪,更是法律义务。 值得一提的是,各方当事人均表现出高度责任感。考虑到受害人为年幼儿童,急需恢复正常生活和专业照料,在法院主持下迅速达成调解协议并得到履行。这种理性的纠纷解决方式既保障了受害人权益,也说明了司法调解的高效率。 数据显示,国内每年因不规范使用车灯引发的交通事故占比达12.7%。公安部交管局近年持续开展专项整治,但仍有驾驶员存在认识误区。专家建议加强驾考培训中的灯光使用教育,同时推广智能灯光控制系统等技术手段。
一束远光只亮几秒,却足以改变他人的人生。规范使用灯光既是驾驶礼仪,更是必须履行的安全义务和法律责任。每次会车主动切换近光,每次出行都为他人留出安全的视野,才能共同守护城市夜晚的通行秩序和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