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的关键阶段,中小企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直接关系到产业链供应链的韧性和竞争力。
然而,长期以来,中小企业普遍面临融资难、创新资源不足、市场拓展受限等问题,亟需政策引导和支持。
针对这一现状,工业和信息化部对《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进行全面修订。
此次修订的核心变化在于首次将科技型中小企业纳入梯度培育范围,形成覆盖科技和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完整培育体系。
这一调整旨在扩大政策覆盖面,为更多具备创新潜力的中小企业提供成长路径。
在认定标准方面,新规进行了多项优化。
例如,将细分领域国际市场占有率纳入评价指标,体现对外向型企业的支持;明确Ⅰ类知识产权需为企业自主申请且排名前三,强化自主创新导向;取消地方特色化指标,实现全国统一标准。
此外,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营业收入、研发投入等要求进一步提高,如营业收入门槛提升至5000万元以上,近两年研发费用合计不低于1200万元,Ⅰ类知识产权需达到4项以上。
这些调整既体现了对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也为企业明确了努力方向。
从政策背景看,此次修订是落实国家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提出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
工信部部长李乐成在近期会议上强调,优质企业梯度培育是推进新型工业化、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的关键支撑。
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已培育科技和创新型中小企业超60万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超14万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46万家,政策成效显著。
中小企业强,则产业基础稳、创新活力足。
将科技型中小企业纳入梯度培育、统一认定标尺并提高关键指标要求,体现出以制度牵引资源向创新与实业集聚的政策取向。
下一步,关键在于把“标准更严”转化为“服务更实”、把“认定更准”转化为“成长更快”,让更多有技术、有韧性、有潜力的企业在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为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持续注入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