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不能向不法让步

你说吧,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里最硬气的那句话就是“法不能向不法让步”。这事儿是在3月9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的第二次全体会上说的,地点就在人民大会堂。当时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勇给大伙儿做了个工作报告,起草这稿子的杨剑波就在那儿给大家解读呢。 这杨剑波提到了个很关键的点,说是连续8年了,最高检的报告里年年都要提正当防卫。今年的报告更是直接用了两个实际案例来说明问题。第一个是王某的事儿。有个叫刘某的大半夜带着螺丝刀去撬窗偷东西。他进了王某家后被发现了,王某两口子立马打电话报警,还把门给堵上不让人跑。刘某想使劲儿推开房门往外溜的时候,跟王某撕扯起来最后被捅死了。这时候公安就把王某当成过失致人死亡给报了逮捕。广西那边的检察院后来审查认定王某是正当防卫,直接没批捕。 第二个案子是陈某碰上的。有个无证驾驶的胡某把个女的给撞倒了。陈某下班路过看到有人肇事逃逸的可能性挺大,就把胡某的车钥匙拔下来交给了那女的。可他刚要离开现场就被胡某追上来打。陈某在反抗的过程里自己受了轻伤,还把对方肋骨给打折了。当地公安机关把他当成故意伤害罪移送到了检察院审查起诉。浙江的检察院一看也认定是正当防卫,最后没起诉。 这两个案子里面,王某跟深夜溜门撬锁的窃贼干仗结果把人弄死了;陈某是为了保护自己不受伤害去反抗那个施暴的胡某。不管是广西还是浙江的检察院,都严格按照事实和法律办事,把刑法第20条用准了。 把他们归成一类看,去年全国各地一共做出了339个像这样的不批准逮捕或者不起诉决定。这一连串的动作就是为了证明那个大原则——“法不能向不法让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