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修改《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

把这个消息说给大家听,今年4月20号之前,大家要注意点了,人社部在搞大动作。其实呢,最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就在忙活这事,他们拿出了一份叫《关于修改〈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的决定(征求意见稿)》的文件,现在正在向全社会征集意见,时间截止到2026年4月20日。 这次修改主要想解决几个老大难问题,比如把评审监管搞得更严一点,再就是把信用管理这一块给理顺。总共改了原来10条条文,又新添了5条规矩。说到谁不能报职称,《征求意见稿》里说得很清楚。退休人员就算了,绝对不让报;要是公职人员还在政务处分期内,也不行;其他人如果是被记过处分期间的,同样也没戏。 对于非公领域的人才和自由职业者,《征求意见稿》算是把通道给打通了。他们只要申报审核这些程序合法合规,权益就跟大伙儿一样受到保护,义务也得一样尽到位。具体咋弄,就看当地人社部门怎么说了。 中办和国办也早就提过要求,要搞诚信档案和黑名单制度。这次修改正好重点照顾了这块儿。规定得很细,比如人社行政部门要健全管理制度,还要和别的部门一起定规矩;评审单位得有具体职责来管信用问题;谁在职称活动里有猫腻就被认定为失信行为。 这篇稿子里列了四种情况属于失信行为:申报人自己材料造假、评审专家在打分的时候明显不公平、职称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帮忙办事牟利,还有就是其他乱七八糟的违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