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名恶势力团伙被判刑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对17名恶势力团伙成员做出判决,案件涉及敲诈勒索、犯罪手段多样化、广泛影响。根据法院审理查明的事实,自2023年5月起,胡某带领谷某、刘某、周某等人为骨干成员的犯罪团伙开始流窜多地实施敲诈勒索活动。 这个团伙利用网络招聘平台筛选建筑工地作为目标,然后谭某和许某应聘进入工地。他们并非为了正常工作,而是寻找机会挑起矛盾。在用工关系终止后,他们通过辱骂、挑衅、聚众围堵施工现场等行为向施工方施加压力,索要赔偿和费用。这种非法敛财模式在一年内多次复制实施,涉案金额高达46万元。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认为这个犯罪组织架构固定、分工明确,多次实施敲诈勒索活动,符合恶势力团伙认定标准。2025年11月,法院根据被告人在犯罪团伙中的地位、作用以及悔罪表现等情节作出一审判决。胡某作为组织者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并处罚金,其余17名被告人也分别受到相应的处罚。同时法院判决责令这18名被告人对被害人的经济损失承担退赔责任并追缴全部违法所得。 这次判决具有多重警示意义。它提醒建筑行业施工单位加强用工审核与管理,完善纠纷处理机制以应对无理诉求和违法犯罪行为。司法机关对于利用“软暴力”手段实施犯罪行为的认定越来越精准,并且坚决打击这类行为。这个恶势力团伙的覆灭表明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方面发挥作用。 这次依法判决不仅为受害企业挽回了损失,也给社会各界树立了信心:法律是保护公平和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未来还需要继续筑牢法治屏障以压缩犯罪生存空间,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安心经营和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