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找搭子拼游赔2600元

这起“拼游”违约的纠纷,最后是由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给判决的。张某在网上发了个详细行程的帖子,想找个同行的搭子,费用大家一起摊。赵某应募了,双方还通过微信确认了行程。赵某甚至把带有离队需提前告知条款的《声明》看了,没提出异议。结果团队到了新疆乌孙古道徒步的时候,赵某因为体力不行自己离队了,既没通知大家,还直接要求退行李走人,弄得后面的行程全乱套了。张某没办法,只能缩短路程,放弃自驾改成坐飞机回去,多花了不少钱。两人在协商和警察调解都没谈拢后,张某把赵某告上了法院。 法院觉得,这案子关键得看双方到底是啥关系,还有谁违约了。虽然他们没签正规合同,但是看张某发的帖子里详细的行程和费用分摊方式,再加上赵某愿意跟着去,两人后来还一直通过微信确认行程和费用,尤其是赵某没反对那个《声明》,这些都能证明他们俩之间其实有个口头协议。这个协议不违法,是有效的。赵某在半道上突然走了,没打招呼,这不仅违反了《声明》里的规定,更违反了合同里该有的诚信原则。他这么一搞,导致原本的计划没办法完成,肯定得赔损失。 至于具体赔多少钱,法院也没完全按张某说的算。有些费用因为合同没写清楚怎么算,或者张某没拿出足够的证据证明花了多少钱,所以没全支持。最后法院综合考虑到行程缩短、返程方式变了(多了机票、托运车子的钱)这些客观情况,还有合同怎么定的、实际损失有多大等等因素,判定赵某给张某一共赔2600元。判决现在已经生效了。 虽然这案子涉及的金额不大,但里头反映的问题大家都可能遇到。现在大家都喜欢在网上找搭子拼车、拼饭、拼游什么的,这些事儿大多是靠在平台上聊天或者发个帖子搞定的,没有正规合同。要是中间有人突然变卦或者出了事钱没了数,责任就容易乱套。这次判决明确了:哪怕是通过网络帖子或者微信聊成的事儿,只要内容说得清楚明白,双方也没意见了,那就跟签了正式合同一样有法律效力。只要你答应加进去了,就不能随便退;要是你单方面走人了就得赔钱。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这次判得挺公正的,不光是保护了张某的权益,还维护了社会秩序。这也算是给咱们上了一课:在网上约着出去玩很方便,但这并不代表在现实里就可以随便反悔不讲信用。法官还建议大家以后在网上约人之前最好先把话说明白,写个书面协议或者电子记录把行程、费用、风险、怎么退这些都说清楚;如果不知道怎么写,可以去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那个合同示范文本库里找个样板看看。另外也要注意保存好聊天记录和转账凭证这些证据材料。只有这样才能既玩得开心又不怕出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