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因高压线下垂钓引发的触电死亡案件近日由安徽省濉溪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2024年12月28日,当地居民赵某在临涣镇某村高压线路附近垂钓时,因移动过程中接触高压线不幸身亡。
经公安机关调查,死亡原因为电击导致非正常死亡。
法院调查显示,事发地段高压线路由涉事供电公司铺设,电压等级为35千伏,经专业测量,导线对地距离为8.12米至8.2米,符合《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中关于人口稠密地区不低于6.5米的标准。
现场照片证实,供电公司已在显著位置设置"高压危险,禁止钓鱼"的警示标识,字体清晰可辨。
本案争议焦点在于责任划分。
根据《民法典》第1240条规定,高压电经营者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但受害人存在重大过失时可减轻经营者责任。
法院认为,赵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预见高压线下垂钓的风险,其忽视安全警示的行为构成重大过失。
结合电力设施合规性及警示措施完备性,最终判定供电公司承担30%的赔偿责任,对应赔偿金额34.8万元。
电力行业专家指出,此类案件暴露出两个深层问题:一是部分民众对高压电危险性认知不足,二是电力设施防护标准与公众行为管理需进一步协同。
数据显示,2023年全国共发生高压触电事故127起,其中违规垂钓、施工占比超六成。
法律界人士分析,本案判决体现了无过错责任原则的平衡适用:既保障受害者权益,又避免对合规企业过度追责。
未来需通过三方面完善:强化电力安全普法宣传、推广绝缘防护技术应用、探索"智能警示系统"等主动防护手段。
高压电风险具有突发性与致命性,任何一次侥幸都可能付出不可挽回的代价。
司法判决在依法分配责任的同时,也为社会敲响警钟:安全不仅靠设施达标和立牌提示,更需要制度、管理与个人行为共同守住底线。
把风险挡在事故之前,才是对生命最有效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