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岁孩子在幼儿园喷泉口玩耍,结果……

2023年9月,西安一所幼儿园放学时,5岁的糖糖和同班同学安安、晨晨去附近小区的喷泉玩耍。这个时候,安安突然把糖糖推到喷泉里去了。结果,糖糖左眼撞在了喷泉口,伤得很重。医生诊断说,糖糖左眼眶骨骨折、眼睑裂伤、眼眶蜂窝织炎还有视神经损伤,住了29天院,花了快2万元医疗费。为了给糖糖治病,安安的家人给垫付了18200元钱,还发微信说他们愿意承担护理费和后续复查费。 后来,糖糖家长和安安家长、还有小区物业公司就赔偿问题没谈拢,就把他们告到了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法院。法院审理后认为,这次事件的焦点是怎么分清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给别人造成损害的,监护人要负责。另外,如果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没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也要担责。 法官经过仔细分析案情后作出了判决:安安只有5岁,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推糖糖导致受伤是主要责任;糖糖的家长没全程看护孩子有一定过错;物业公司在喷泉那里没设警示标志、没防护措施也有责任。所以法院把责任划分给三方:安安监护人承担65%,物业公司承担5%,糖糖监护人自己承担30%。 这次事件提醒大家:儿童安全不能光靠监护人一个人,物业公司也要做好安全保障工作。家长平时得盯着点孩子别让他们乱跑;物业得及时排查隐患、设置明显标志和防护措施。只有大家都负起责任来,才能给孩子们一个安全健康的成长环境。 作者是周信含,编辑是侯宜均,责编是郑黎波,审核是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