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财政厅责令重新采购 疾控中心招标项目被指捆绑采购违规

陕西省财政厅近日对华北制药河北华诺有限公司的投诉作出处理决定,要求陕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重新组织"结麻所抗结核药品采购项目"的招标工作。 华诺公司投诉指出,原招标文件将两种不同规格的抗结核药品捆绑采购,实际上限定了供应商必须同时具备两种产品的供应能力或代理权。调查发现,被捆绑采购的FDC-HRZE系列药品全国仅有两家生产企业,这种做法直接限制了其他供应商的参与机会,严重破坏了市场竞争环境。 财政厅经审查认定,该做法违反了《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对应的规定,对潜在投标人构成了不合理限制。 业内人士指出,类似的捆绑采购现象在政府采购中并不罕见。这反映出一些采购单位在制定采购需求时缺乏专业性,同时也暴露了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审核把关上的不足。这种做法不仅可能推高采购成本,还会损害政府采购的公信力。 陕西省财政厅要求采购人修改招标文件,确保后续采购活动遵循公平竞争原则,并表示将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完善投诉处理机制。此次处理依据财政部94号令第三十一条规定,说明了监管部门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的决心。 这起事件也给各地政府采购工作提了个醒。随着国家推进"放管服"改革,政府采购的透明度和规范性要求不断提高。如何在保证采购效率的同时确保公平竞争,已成为各级采购单位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

政府采购不仅关乎资金的使用效率,更反映了公共治理的水平。对于涉及重大公共卫生需求的药品采购,必须坚持规则透明、充分竞争和程序规范,才能既保障供应安全,又提升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此次整改要求为对应的单位敲响了警钟,也为优化采购管理提供了机遇。只有把合规作为底线,把科学论证作为前置条件,把公开竞争作为常态,才能更好地维护民众利益和公共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