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厕解雇”的启示

这个跟如厕解雇有关的事,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给出了两个不一样的结果,挺让人琢磨的。比如劳动者刘某,因为一个月内老跑去卫生间,最长的一次在里面呆了几个小时,法院就把这认定为变相旷工,给单位解除合同的行为撑腰了。可反过来看劳动者李某,就是上班期间肚子痛去上了个厕所也就几分钟,结果单位就把他炒了,法院却觉得这不正常,判定单位违法解雇得赔钱。这俩案子看着都是因为上厕所起的风波,结果却不一样。这并不是说法律尺子忽长忽短,而是看具体情况来定,要好好甄别到底是不是正当的生理需求。说白了就是得看劳动者是不是真的违着常情常理办事。要是他本来就是在偷懒怠工,法律就该维护单位的管理权威;但要是单位硬要把正常人该有的生理需求给剥夺了,那法律就得站出来帮员工撑腰。这其实就是法治精神在劳动领域里的体现,能帮着理清哪些是管理的权利范围、哪些是员工该有的休息和隐私权利。 不过这事儿在网上闹得挺凶的,大家伙儿的看法也完全不一样。大部分人觉得刘某那事儿可以理解,李某那边单位管得太严了。这就说明社会上的共识不是随便偏向谁一边的,而是大家都觉得得讲点基本的情理。员工并不是不爱听规矩,只是特别烦那些一点都不现实、连最起码的人性都不讲的死规定。上厕所这种事儿太私密、太必要又有点不好控制了,所以它就成了试金石,专门用来检测职场里管理到底有没有温度、有没有底线。 回想起现实中那些奇葩的规定吧,有的单位连如厕都要算时间、提前申请、锁上钥匙甚至还得报备这种极端手段也有出现过。虽然这是少数情况,但它透露出的那种把人当机器看、把所有行为都监控起来的管理哲学确实让人难受。这种做法不仅伤了大家的面子和尊严,从长远来看也不利于建立和谐的关系,还会让组织没活力和创新力。 值得肯定的是这些年法院在判这些劳动案子的时候挺给力的,一直在帮忙定分止争、把规矩定清楚。每一个具体的判决都像是给劳资双方的权利画了一条明白线。这种不断的“校准”,能帮着形成更公平合理的职场规则环境,让企业不再光想着怎么管人而是想着怎么让大家干活更好。 “如厕解雇”这个案子虽然看起来小得很,但里面藏着职场现代化治理的大问题。现在数字化搞得火热、管理也越来越细的时候,怎么让制度有人情味、怎么在提高效率的同时不伤害员工的尊严和权利?这是大家都得面对的难题。成熟的治理就是要在有规则的地方留一点弹性和包容空间,尊重人作为人的基本需求。 我们期待更多企业能从这些讨论中学到点东西,把人性化管理变成自己制度的一部分;也希望法律能进步得快点点,把劳动者权益的网织得更结实点。让每一个上班的人都能在有尊严有温度的地方安心干活,这才是双赢的好样子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