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明确公职人员不得入库担任评标专家 斩断招投标“灰色兼职”利益链

问题: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评审长期存在“边界不清”的现象;部分持有注册造价师、一级建造师等执业资格的体制内人员,除履行本职岗位职责外,还以评标专家身份参与项目评审并领取报酬。由于评标活动与行政审批、行业监管等职责在同一领域交织,个别地方出现公职人员“上班履职、场外评审”的叠加角色,容易引发社会对程序公正的质疑,也为权力寻租、围猎拉拢留下空间。 原因:多地近期强化制度约束,核心在于压实权力运行边界、降低廉洁风险。一是防止“角色错位”。主管部门及其所属事业单位人员掌握审批、监管、执法、行业管理等职能,若再以评标专家身份对同领域项目打分,容易形成事实上的利益关联,削弱监管独立性。二是斩断“利益链条”。评标费虽属劳务报酬,但在高频评审、熟人社会、人情往来等叠加影响下,易诱发打招呼、打“照顾分”等不正之风,甚至成为围猎突破口。三是厘清“财政供养”与“有偿服务”的界限。公职人员薪酬由财政保障,在工作时间或依托公共资源开展有偿评审,可能造成重复取酬与公共资源被不当占用的问题,必须用制度明确禁止性条款。 影响:从近期各地政策动向看,评标专家队伍管理正由“原则性要求”走向“硬约束”。例如,有的地方在评标专家管理办法中明确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不得入库;有的地方继续将主管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易服务机构对应的人员纳入禁入范围;也有地方从纪律监督角度明确,不得在工作时间参与评审并领取费用。多重举措叠加,意味着公职人员通过评标获得额外报酬的通道被制度性收紧,招投标评审环节的廉洁防线随之前移。短期看,部分地区或将面临专家库结构调整、专业力量紧张等现实压力;但从市场建设角度看,这将促进评标活动去“行政化依附”,推动形成与项目无直接利害关系的专家参与机制,提升社会对招投标公平性的预期。 对策:多地在划定禁区的同时,需同步完善配套机制,确保评审质量与效率。一要加快扩充社会化专家资源,面向行业协会、高校科研院所、企业技术骨干等建立多层次专家库,并严格回避与信用管理制度,减少“熟面孔”“固定圈”。二要提升评标过程透明度与可追溯性,推动评标全流程电子化留痕、随机抽取与异地评标等制度常态化,强化对异常评分、频繁参评等行为的监测预警。三要完善评标劳务报酬与责任约束,合理确定费用标准与支付路径,杜绝“灰色补贴”,同时通过专家信用评价、违规惩戒、行业禁入等措施,提高违法违规成本。四要强化对公职人员的教育提醒与日常监督,将招投标领域廉政风险纳入重点岗位风险清单,形成单位自查、行业监管、纪检监督协同发力的闭环。 前景:随着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持续推进,招投标领域的制度规则将更强调公平竞争与权力规范运行。从趋势看,评标专家“去利益关联、去身份依赖、强专业约束”将成为改革方向。对持证的体制内人员而言,过去依赖“兼职评审”增加收入的路径将逐步收缩,职业发展更需要回归岗位主责主业,通过专业能力在合法合规框架内实现价值。对市场而言,制度的刚性约束有助于减少暗箱操作空间,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在更公开透明的环境中优质优价、规范运行。

从默许潜规则到明确制度红线,禁止公职人员担任评标专家的政策不仅是行业纠偏,更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具体实践。当权力退出利益交织的灰色地带,"阳光交易"才能真正在工程建设领域落地生根。这场改革启示我们:净化市场环境需要持续发力,只有不断压缩权力任性空间,才能为高质量发展筑牢廉洁基础。(全文约11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