蛋糕店玻璃门撞上了玻璃门

去年10月4日,安女士去一家蛋糕店买东西的时候,不小心撞到了玻璃门,眉弓处受伤。安女士觉得店铺应该负责,可双方没有谈拢,于是安女士把这事告到了法院。2月25日,红星新闻记者去了解这个案子的情况。听说昨天法院开庭审理了,双方又坐下来谈赔偿的问题。 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法官徐可卉是这次的主审法官。庭审现场的照片显示,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的人们非常忙碌。安女士告诉法庭,她进蛋糕店的时候,门有两扇一扇是开着的、一扇是关着的。当时天色昏暗,玻璃门上也没有什么明显的防撞标志。 她没注意到这个问题,以为中间是能走的,结果就撞上了玻璃门。这次事故给安女士带来了不小的麻烦,医疗费、眼镜损坏费用还有误工费这些她都要付。安女士多次去找被告协商赔偿问题,但都没有谈拢。安女士认为自己这次受伤是因为店家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所以要求对方赔偿她这些损失。 这个案子结束后,徐可卉法官提醒顾客们在进入商场和公共场所时要多留神周围环境和通行路线。同时她也给店铺经营者提了个醒:在公共场所里要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把提示贴或者防撞条放到显眼位置上,给顾客提供一个安全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