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信用体系建设进入提质增效阶段,修复与惩戒“两头”仍存梗阻 社会信用体系是市场经济的基础制度之一。随着统一大市场建设加快,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持续加强,但实践中仍有一些亟待解决的难题:一是部分市场主体因历史遗留、客观原因或首次轻微违规被纳入失信约束后,修复渠道不够顺畅,影响融资、招投标与日常经营;二是个别领域对信用惩戒的适用边界不够清晰,出现“一刀切”、惩戒偏重、修复跟不上的情况;三是征信修复规则不完善,为不法中介提供“洗白”空间,扰乱市场秩序;四是行业信用评价标准、数据基础与监管联动仍需加强,难以支撑更精细的治理和高质量发展。 原因:制度衔接与数据治理仍待完善,监管尺度与服务导向需再平衡 从制度层面看,信用建设涉及多部门、多层级、多环节,标准不统一、流程不衔接时,容易出现“信息进得去、修复出不来”。一些地方和行业在惩戒措施适用、期限设置、异议处理、修复条件等缺少细化规定,执行口径不一致。 从治理层面看,监管既要守住底线、防范风险,也要鼓励守法合规、支持经营主体纠错再出发。在一些场景中,信用工具被简化使用,未能充分区分主观恶意与非主观过失、重大危害与轻微影响、拒不整改与主动纠正。同时,信用信息与司法、行政、行业平台之间共享协同不足,也降低了惩戒的精准度和修复的效率。 从市场层面看,征信修复需求客观存在,但正规渠道不够顺畅、公众认知不足,再加上不法中介虚假承诺、伪造材料等行为,催生黑灰产链条,损害信用体系公信力。 影响:信用修复不畅削弱市场活力,过度惩戒影响预期稳定,黑灰产损害公平正义 信用的价值在于“可用、可管、可修”。修复机制不健全时,守法经营、主动纠错的主体难以恢复正常信用状态,交易成本上升,也可能影响就业、投资与产业链稳定。惩戒边界不清,则可能误伤正常经营活动,影响企业预期与社会信心。若“征信洗白”黑灰产滋生,会破坏信用信息的真实性与权威性,让守信者吃亏、失信者获利,削弱信用治理效能和法治权威。 对策:以法治化、规范化、数字化推动信用修复与行业信用监管协同发力 围绕“信用修复”此市场主体普遍关切,多位代表提出,应建立高效便捷的修复机制,为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企业提供清晰、可预期的路径。建议探索更包容审慎的监管方式,对非主观故意、未造成危害的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实施“首违不罚”或“首违轻罚”,更多采用行政指导、合规辅导等方式,推动从“事后惩戒”向“事前预防+事中纠偏”延伸。围绕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优化,有代表建议建立优质民营企业“白名单”动态认证机制,落实“无事不扰”,在守住监管底线的同时提升监管透明度与确定性。 针对信用修复“最后一公里”,有代表建议继续发挥行政检察监督作用,厘清信用惩戒适用边界,推动与行政机关建立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整改、结果反馈的常态化协作机制,打通部门间协同堵点,实现惩戒更精准、修复更高效,避免过度惩戒和简单化惩戒。 在信用评价体系上,有代表关注企业诉讼记录对信用评价的影响,提出应区分诉讼性质与责任边界,避免将正常维权与失信行为简单等同;并可结合企业整改情况、履约能力等因素设置修复通道,形成“失信可纠、纠后可用”的闭环。 针对征信修复乱象,有代表指出应加快完善信用修复管理制度的配套机制,压缩不法中介生存空间;同时司法机关加大打击力度,通过公开典型案例、加强风险提示提升公众识别能力,从源头治理“征信洗白”黑灰产。 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上,代表们更强调“聚焦重点领域、提升精准度”。在医药健康领域,建议强化中药材产业全链条质量信用分级评价与监管联动,建设全国一体化的经营主体质量信用档案数据库,健全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推动中医药产业化、现代化、可持续发展。在生态环境领域,关注生态环境信用监管与修复制度入法,期待以信用手段约束企业环境行为、激励绿色转型,服务区域高质量发展。在建筑行业,针对低价中标、恶性竞争等问题,建议完善“优质优价”的招投标机制,建立以信用、技术、质量为核心的评标体系,以信用约束遏制“内卷式”竞争,推动建筑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在物业服务等民生领域,有代表提出为物业企业建立信用档案,将服务质量、收费规范、投诉处理等纳入信用联动,形成“服务可评价、失信可约束、整改可修复”的治理格局。 前景:以“能修复、可预期、可协同”的信用治理护航高质量发展 面向“十五五”开局之年的制度建设任务,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正从“建机制”转向“强效能”。下一步关键在于:以法治为牵引推动标准统一、数据共享、程序透明;以市场主体获得感为导向提升信用修复的可操作性和可预期性;以数字化治理为支撑提高监管精准度与风险识别能力;以行业信用为抓手,把信用体系更深嵌入产业链、供应链与公共服务治理,形成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制度安排。随着有关制度加快完善,信用将更好发挥降低交易成本、稳定市场预期、促进公平竞争的基础作用。
信用建设关键在公正,落点在可用,成效靠共治。让守信者通行更顺畅、让失信者纠错有通道,既需要更细致的制度供给,也需要协同治理与严格执法同步推进。随着信用修复机制健全、行业信用体系持续深化、信用治理法治化水平稳步提升,社会信用体系将更好发挥稳定预期、提振信心、规范秩序的基础作用,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坚实的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