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强化婴幼儿配方液态乳生产许可 新规明确禁止分装复原等行为

婴幼儿配方食品关乎千万家庭,安全质量直接影响儿童健康成长。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发布《婴幼儿配方液态乳生产许可审查细则》,针对该特殊食品领域继续细化许可审查与监管要求,发出加强婴幼儿食品安全管理的明确信号。 根据审查细则,婴幼儿配方液态乳被定义为以牛羊乳及乳蛋白制品为主要蛋白来源,添加适量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物质,经物理方法加工制成、供0至36月龄婴幼儿食用的液态食品。该定义从原料、工艺和适用人群各方面划定边界,为监管执法提供了清晰依据。 产品分类上,审查细则按月龄段将婴幼儿配方液态乳分为三类:0至6月龄的婴儿配方液态乳、6至12月龄的较大婴儿配方液态乳、12至36月龄的幼儿配方液态乳。分段设置对应不同月龄婴幼儿的营养需求差异,也便于消费者按需选择。 在生产许可条件上,审查细则提出更严格的合规要求。企业需符合婴幼儿配方食品良好生产规范,建立并实施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实现从原料采购到成品出厂的全过程质量控制。这不仅要求具备完整的生产工艺条件,也要求形成可执行、可追溯的风险防控机制。 需要指出,审查细则列出多项禁止性规定。首先,仅具备包装场地、工序和设备但缺乏完整生产工艺条件的企业不予许可,直指“贴牌生产”等不规范现象。其次,禁止以委托、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液态乳,避免责任不清、质量难以保证。再次,同一企业不得以同一配方生产不同品牌产品,防止“一配方多品牌”操作。最后,禁止以乳粉复原或以婴幼儿配方乳粉为主要原料生产液态乳,以确保产品属性和营养标识的真实性。 这些规定针对市场中曾出现的成本驱动型不规范做法,通过明确的负面清单压实主体责任、规范市场秩序,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可操作性,也为合规经营的企业营造更公平的竞争环境。 从产业发展看,更高的准入门槛会增加企业合规成本与管理难度,但有助于倒逼企业强化研发和工艺控制,提升产品质量,推动行业形成更稳定的质量水平与更清晰的竞争规则。同时,市场秩序的改善也有助于增强消费信心,促进行业走向更成熟、更规范的发展轨道。

守护婴幼儿食品安全,关键在于把风险控制在源头,把责任落实到企业,把标准执行到细节。此次审查细则的发布,既回应了行业发展与监管需求,也通过制度约束推动更高质量供给。随着更严格的准入和更精细的过程控制逐步落地,市场有望更加规范,企业更重视品质,消费者也将获得更稳定、更可信的产品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