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发布工作报告 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实施零容忍 2356名暴力犯罪未成年人获重刑

问题——涉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与未成年人犯罪治理仍面临双重考验。

未成年人既是需要重点保护的群体,也可能在个别案件中成为违法犯罪主体。

近年来,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以及未成年人参与的暴力案件引发社会高度关注,既关乎公共安全,也牵动家庭福祉与社会信心。

如何在依法严惩与保护教育之间把握尺度,推动源头治理与系统治理,是司法机关必须答好的必答题。

原因——多重因素交织,既有个体偏差也有社会成因。

一方面,部分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具有隐蔽性强、取证难、重复侵害风险高等特点,容易形成“发现难—救助难—追责难”的链条,需要司法以更有力的制度与裁判予以回应。

另一方面,未成年人犯罪呈现低龄化、冲动性、群体化等倾向,与家庭监护缺位、学校教育管理短板、网络不良信息渗透以及社会矛盾传导等因素有关。

个别严重暴力案件对社会底线造成冲击,也倒逼治理手段从事后惩治向事前预防、综合干预延伸。

影响——以更强司法力度划定底线,以更系统治理守住防线。

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显示,人民法院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保持“零容忍”,2025年审结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万件、4.4万人,案件数量同比下降1.8%;同时依法适用从业禁止,判令1199人不得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相关工作;对残害未成年人、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依法判处死刑。

上述举措释放出清晰信号: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行为必须严惩不贷,坚决斩断“再犯”链条,强化对未成年人的制度性保护。

在未成年人犯罪治理方面,报告强调“加强预防治理”,并披露对典型严重暴力案件依法顶格惩处:对杀害女同学的某14岁学生依法判处无期徒刑;对2356名实施严重暴力犯罪的未成年人依法判处五年以上重刑;对5822名轻微犯罪未成年人依法从宽处罚。

司法实践以数据呈现“该严则严、当宽则宽”的导向:对突破社会底线、危害严重的暴力犯罪坚决依法重判,以形成震慑与警示;对主观恶性较小、危害后果较轻、具有教育挽救条件的未成年人依法从宽,避免“一判了之”,为回归社会留出空间。

对策——以法治思维推进全链条治理,推动“惩治—预防—救助—矫治”闭环运行。

第一,持续保持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高压态势,完善证据审查与风险评估,依法从严惩处强奸、猥亵、拐卖、虐待等犯罪,特别是对多次侵害、教唆胁迫、利用职务或监护便利实施侵害的行为,突出从严导向。

第二,强化从业禁止等制度落地,推动相关行业准入与背景审查衔接,形成“行政监管+司法裁判”协同机制,最大限度降低再侵害风险。

第三,未成年人犯罪治理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与依法惩治并行:对严重暴力犯罪依法重判,维护公共安全和法律权威;对轻微犯罪注重分级处遇、矫治帮教、家庭监护责任落实与学校社会协同,提升教育矫治实效。

第四,推动社会治理端口前移,围绕校园安全、心理健康、网络空间治理、家庭教育指导等关键环节,加强法治宣传与风险排查,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前景——以“零容忍”守护底线,以“综合施治”夯实长效。

报告提出,综合施治做好教育、感化、挽救工作,未成年人犯罪高发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下一步,随着司法政策更精准、社会协同更紧密、预防体系更完善,涉未成年人犯罪治理将更强调数据驱动、分级干预与系统集成:既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形成更强震慑,也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成因开展更具针对性的治理与修复,推动保护与惩治两条线同向发力、同频共振。

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水平是衡量社会文明程度的标尺。

最高法工作报告既展现了雷霆手段惩治犯罪的决心,更传递出春风化雨挽救失足的司法温度。

在法治护航下,如何构建家庭、学校、社会协同共治的防护网络,仍需全社会持续探索与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