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县发布烟花爆竹禁燃禁放通告 县城华城圩镇全年禁止燃放

为保障公共安全和生态环保,五华县政府根据《关于五华县部分区域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华府〔2024〕4号),于1月10日公布全县禁燃管控方案。禁燃区覆盖县城核心区域和华城圩镇,重点包括居民聚居区和交通枢纽,涉及水寨镇、河东镇等4个镇街的35个行政村(社区),禁止燃放烟花、鞭炮等易燃制品。

烟花爆竹包含着节庆的情感寄托,但城市治理必须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把生态环境质量作为重要考量;只有把禁放的边界划清、把法律责任讲透、把群众的参与调动起来,才能让"年味"在更安全、更清洁、更文明的方式中得以延续。治理的成效最终体现在每一次自觉遵守、每一次及时劝阻和每一次依法处置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