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拟强制注销1753家"僵尸企业" 市场监管重拳清理失联市场主体

记者从山东省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该局日前依据对应的法律法规,对1753家长期处于异常状态的企业正式启动强制注销登记程序,这是青岛市场监管部门清理"僵尸企业"、优化营商环境的又一重要举措; 根据公告内容,此次拟强制注销的企业包括青岛吉贝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等1753家市场主体。这些企业均存共同特征:营业执照被吊销、责令关闭或被撤销已满三年,但企业主体未按规定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长期处于"失联"状态。 企业长期不注销的现象并非个案。业内人士分析指出,部分企业因经营不善、资金链断裂等原因停止运营后,出于逃避债务、规避法律责任等考虑,既不主动申请注销,也不履行年报公示等法定义务,成为市场中的"僵尸企业"。这类企业虽已停止实际经营,但法律主体地位依然存在,不仅占用行政资源,还可能被不法分子利用从事违法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损害交易安全。 此次强制注销行动的法律依据十分明确。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四十一条以及《市场监督管理强制注销公司登记制度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对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被撤销满三年仍未申请注销的企业,登记机关有权依法强制注销其公司登记。该制度设计既反映了对市场主体自主权的尊重,也确保了市场退出机制的有效运行。 为保障各方合法权益,青岛市场监管部门在程序设计上充分体现了公开透明原则。公告明确,在2026年5月4日前的公示期内,相关政府部门、债权人以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拟强制注销的企业登记存有异议,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在线提出,也可采用书面形式向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这一安排为可能存在的债权债务关系、诉讼纠纷等问题的解决预留了充分时间和渠道。 从更宏观的视角观察,此次大规模强制注销行动是市场监管部门深化"放管服"改革、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的具体实践。近年来,随着商事制度改革持续推进,市场准入门槛大幅降低,企业注册数量快速增长。,如何畅通市场退出渠道,及时清理"僵尸企业",成为优化营商环境、维护市场秩序的重要课题。强制注销制度的实施,有助于实现市场主体"有进有出、优胜劣汰"的良性循环。 法律专家指出,强制注销制度的完善对于构建现代化市场体系意义重大。一上,它能够有效清理长期不经营、不报税、不年检的"空壳企业",降低市场监管成本,提升监管效能;另一方面,通过强制注销释放被占用的企业名称、注册资源,为真正有意愿、有能力的市场主体创造更好的发展空间。

市场的活力不仅体现在主体数量,更体现在主体质量与秩序规范。对逾期未注销企业依法实施强制注销,既是维护登记制度严肃性的必要举措,也是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信用治理效能的现实需要。推动市场主体有序退出,与便利创业创新同样重要,唯有"进得来、退得出、管得住",才能更好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