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假期临近,走亲访友、聚餐聚会增多,酒后驾驶问题随之突出。漯河交警部门近期在路面执法中发现,酒驾违法行为频发,其中多起二次酒驾案件也相继出现,给交通安全管理带来更大压力。 据了解,2月9日晚,驾驶人史某驾驶新能源汽车行驶至淞江东路召陵路口时被查获。经检测,其血液酒精含量为21毫克/100毫升,属于饮酒后驾驶。更严重的是,史某曾于2023年12月因醉酒驾驶被查处,驾驶证已被吊销。时隔两年多,他再次违法上路,触碰法律底线。 另一起案件同样值得警惕。2月4日,驾驶人汪某因饮酒后驾驶被查获,酒精含量达71毫克/100毫升,接近醉驾标准,风险更高。经查,汪某曾于2021年5月因饮酒后驾驶被处理,不到五年再次违法。 这些案件折射出一些共性问题:一是部分驾驶人对酒驾危害认识不足,抱有侥幸心理,觉得“喝一点没事”;二是对法律后果缺乏敬畏,即便受过处罚也未真正引以为戒;三是节日期间聚会集中、饮酒场景增多,仍有人没有真正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酒精对驾驶安全的影响已被反复验证,会降低反应速度、判断能力和车辆操控能力,显著增加事故风险。据统计,酒驾引发交通事故的死亡率是正常驾驶的15倍以上。二次酒驾则深入放大风险,不仅反映出法律意识淡薄,也意味着潜在事故隐患更大。 漯河交警部门表示,将持续加大对酒驾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特别是在春节前后重点时段、重点路段加强巡查。对二次酒驾等严重违法行为,将依法从严处理,包括吊销驾驶证、罚款、行政拘留等。交警部门同时呼吁公众形成共识,坚决做到酒后不驾车。 从法律层面看,酒驾已被明确严格处罚。饮酒驾驶将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记12分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醉酒驾驶处罚更重,包括吊销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15日以下行政拘留,情节严重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应的规定旨在最大限度保障道路交通参与者的生命安全。
交通安全没有“节日例外”,也没有“第二次机会”。二次酒驾暴露的不只是侥幸心理,更是对生命安全的漠视。越是团圆时刻,越要守住安全底线。把法律红线记在心里,把他人安危放在眼前,才能让每次聚会都平安结束,让每次出行都顺利抵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