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浙江省农业农村厅获悉,按照八大流域禁渔对应的规定,钱塘江、瓯江、椒江、甬江、苕溪、运河、飞云江和鳌江等主要水系已于3月1日零时起进入禁渔期;除苕溪流域和京杭大运河干流实行全年禁渔外,其余六大流域禁渔持续至6月30日24时。禁渔期内,除娱乐性游钓外,各类捕捞作业一律禁止。
禁渔不是简单的“暂停捕捞”,而是用制度为资源恢复争取时间,用法治守护江河生态底色;让鱼类在繁殖季安心繁殖,让水域在修复期持续修复,既关系到当下的水产品供给,也关乎流域长治久清的生态未来。公众守规、部门严管、社会共治同向发力,才能把禁渔期真正变成生态改善的“增量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