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驴友擅自进入未开发区域登山遇险的情况屡有发生——不仅威胁个人生命安全——也消耗大量公共救援资源。北京市昌平区近期接连发生两起遇险事件,更凸显了问题的现实紧迫性。事件发生在2025年11月29日。当晚,一支由13人组成的驴友队伍在昌平区十三陵镇未开发区域登山时失联,其中包括6名未成年人。接警后,公安、消防等部门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组织200余名救援人员连夜进山搜救。在山高路陡、夜间能见度极低条件下,救援人员经过近9小时拉网式搜寻,最终借助热成像无人机锁定被困者位置,于次日凌晨将13人全部安全救出。同一夜间,昌平区大杨山未开发区域也发生驴友遇险,3名登山者因体力不支被困,消防救援人员再次出动,历时近8小时将被困者转移下山。一夜两起事故,数百人彻夜搜救,付出的成本与风险值得警醒。问题的根源在于部分驴友风险意识不足、规则意识淡薄。未开发区域往往地形复杂、环境多变、通信不畅,意外风险显著增加。但仍有登山者为追求刺激、挑战极限,无视警示标识擅入禁区,最终不仅将自己置于险境,也让救援人员面临更高风险。为遏制此类冒险行为,昌平区在事发前一个月出台《户外登山涉险救援管理办法(试行)》,并于2025年10月14日正式施行。该办法第十五条明确规定:因户外登山活动涉险动用公共资源救援的,相应机构依法保留追缴救援费用的权利。同时也规定,被救援人员如主动参加社会服务、公益活动或公益宣传,可免于追缴救援费用。这个安排既强调责任,也提供了纠正空间。此次事件中,被救援人员在应急管理部门宣讲后认识到行为危害,主动提出以向山区村捐赠物资的方式承担责任。最终,两名被救援驴友共向昌平区两个山村捐赠280件救生衣,用于汛期河道巡护和安全保障。这是北京首个以公益代偿方式完成户外登山涉险救援费用追缴的案例,反映了警示与教育并重的思路。昌平区应急管理局局长杨文达表示,追缴救援费用不是“强制收费”,而是明确的警示手段,旨在减少任性冒险。被救援者可通过社会服务、公益宣传等方式抵扣有关费用,更重要的是提醒公众:每个人都是自己生命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应对自身选择负责。这一做法也在多地引发关注。陕西、江西、四川等地相继出台规定,对擅自进入未开发区域的登山者依法追缴救援费用。2025年1月,四川甘孜州海螺沟景区一名男子未经允许进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徒步失联,当地组织90余人开展3天2夜救援。事后,执法部门对其罚款3000元,并追缴救援费用2.72万元。同年2月,18岁的湖北小伙孙某无视秦岭自然保护区禁止穿越标识,独自穿越“鳌太线”失联10天。相关部门组织40余人专业救援队在高海拔缺氧环境下连续搜寻,最终在海拔3400米处找到骨折受伤的孙某。除被罚款5000元外,孙某家属还向民间救援队支付约8万元有偿救援费用。9月,江西庐山景区8名游客被困,经一天一夜搜救才转移至安全地带,其中1人不幸坠崖身亡。这些案例显示,追缴救援费用正逐步成为规范户外登山行为的重要措施。通过让违规者承担相应成本,既可部分补偿公共资源消耗,也能形成更直接的警示。
户外运动本应亲近自然、强健身心,但任何热爱都不应以突破禁令、透支公共救援为代价;把风险意识放在前面,把规则边界记在心里,把责任落实到行动,既是对自身生命健康负责,也是对公共安全体系和一线救援人员的尊重。让每一次出发都建立在合规与专业之上,户外热潮才能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