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中新社的记者夏宾从北京发回报道,说中国央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和证监会联合发布了公告,给可在中国债券市场买卖现券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开了个绿灯,允许他们开展债券回购业务。央行和外管局的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这个公告一出,不论是直接入场还是通过“债券通”渠道进来的境外机构,统统都能参与到回购业务里来。具体能参与的投资者范围非常广,不光有境外央行和国际组织,还有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这些金融机构,甚至连养老基金、慈善基金这些做中长期投资的机构也都能来玩。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的徐飞副行长也接受了中新社的采访,他觉得把回购业务扩展到所有这些境外机构身上,给他们增加了流动性管理的工具,能帮助他们控制投资组合波动,还能拓宽融资路子和降低资金成本。这个过渡期是从公告实施那天算起的12个月内,老客户可以接着按老办法交易,没啥大变动。境外的金融基础设施和行业协会只要把相关协议标准版本报给央行备案就行。此外,这次回购交易要按照国际上大家都熟悉的规矩来走,让标的债券能够顺利过户和使用。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