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期间案子送到检察院那儿,通常不用把取保手续重新来过。公安那边给办的取保手续还是有效的,检察院这时候要拿当事人的情况再看看。要是觉得还可以放出来,而且之前用的是保证金或者保证人,那这就能接着用。不过检察院会对这些东西进行检查,要是觉得保证人不行或者保证金不够数,可能就会让当事人再找人或者补交一笔钱。如果发现了新的坏事儿或者这人变得更危险了,检察院就会给解除取保或者批捕。案子到了检察院这一步,当事人或者律师可以主动去问问进度。要是检察院要补充点资料,像保证人最近的情况或者当事人的活动报告什么的,得赶紧提供上。如果检察院决定改或者撤销取保,会给个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当事人要是不服还能申请复议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