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天都应该是“权益日”

2025年,把消费市场规模提升到50万亿元,最终消费支出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52%。这些数据就把消费的重要性给摆到了台面上。因为消费连着宏观经济,也连着百姓的日子。“十五五”规划纲要要把提振消费摆在前面,今年的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还专门给提振消费行动开了个会。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工作已经成了经济发展的基石。如果权益没了保障,消费者不敢花钱、不愿意花钱,那内需潜力怎么释放得出来?这种情况破坏起来容易,但建立信心却难。今年央视3·15晚会曝光的双氧水鸡爪、超标改装自行车和荐股敛财诈骗案,把消费者面临的权益侵害问题给挑明了。一旦“踩坑”“踩雷”的事儿多了,信心就会受挫,消费市场自然会受损。所以说保护消费者权益就是保住消费的源头活水。 只有把消费者的“差评”当成改进质量的“信号灯”,把满意度当作衡量产品服务的“金标准”,才能把内需潜力转化成增长动能。现在大家都在追求品质化、个性化、体验化的消费新势力,直播电商、共享租赁这些新业态搞得很红火。但随之而来的问题是质量参差不齐、维权太难。有些商家平时不怎么守规矩,把3·15当成了一年一次的“紧箍咒”,风头一过又死灰复燃。这种“择日守法”的现象说明常态化监管还存在短板。 央视3·15晚会曝光了食品药品、公共安全、金融消费、数字经济等领域的一系列侵权行为,这也彰显了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决心。虽然每年集中“亮剑”能起到震慑作用,但真正把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理念变成自觉行动还得靠平时的坚持。所以每一天都应该是3·15,每一天都应该是“权益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