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申沪律师事务所:合同已签了不能随便毁约,不仅不退钱还得再付30% 的违约金

就在2025年11月,姚女士碰到了烦心事,她想找律师给在国外留学的儿子处理点事儿。因为儿子那边感情和钱的事儿乱套了,她特别急,就在网上找了个叫上海申沪律师事务所的律所。一到那儿,工作人员给她一通介绍,她当天就签了合同,还一次性把18万元律师费全给交了。哪知道签完合同第二天,儿子自己回国了。这下子事情性质完全变了,姚女士赶紧跟律所商量想退钱。可人家律师事务所觉得,合同已经签了不能随便毁约,不仅不退钱,还得再付30%的违约金。 双方因为这事扯皮了好一阵子也没谈拢。记者后来去看了合同原件,上面写得清清楚楚:委托人单方解除合同的,钱不退;如果还要解除还得再付标的额30%的违约金。姚女士觉得自己还没找律师干正事呢,就被卡住了口。带着姚女士去找律师面对面沟通时,接待人员态度很强硬,说这合同是双方自愿签的,格式文件也在上海市律师协会那边备了案。 问起没干活就不退钱合不合理,对方也不直接说行还是不行,光盯着合同条款念。有懂法律的专家分析说,这就是格式条款的锅。《民法典》规定了格式条款要公平合理,不能单方面加重人家的责任或者减轻自己的责任。特别是像这种十几万的大钱预付出去了,本来就该权责对等。 如果是因为客观原因办不成或者不需要办了,律师又没花多少时间干活,仅仅因为有个格式条款就不给退钱,这确实不太合理也不公平。 上海市律师协会的工作人员也说了他们一直在管这事儿。要是真碰到这种纠纷,建议大家按合同办或者走法律程序。协会那边也有调解和惩罚的机制。 现在姚女士已经把这家律师事务所给告了,要求解除合同退钱。法院也立案了。 这个案子要是能判下来,肯定能给以后怎么处理这类合同条款和收费问题提供个新的依据。 说白了这就是个消费纠纷。在专业服务这块儿,怎么平衡大家签合同的自由和公平才是关键。要想行业发展好还得靠律师事务所自律、行业组织监督、行政部门管、法院判决来撑腰。 大家选律师的时候也得多长个心眼儿,把合同条款看仔细了再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