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住建系统专项巡视巡察揭破坏营商环境顽疾:政务窗口收受巨额好处费等问题集中曝光

为期近三个月的专项巡视巡察中,辽宁省纪委监委组织115个巡察组,对省、市、县三级住建部门开展立体化监督,发现的问题不容忽视。其中较具代表性的是省住建厅驻政务大厅工作人员王某某一案——这名窗口工作人员以“送钱当天办、不送就刁难”为手段,8年间累计收受企业“好处费”1614万元,折算日均受贿额超过5500元。巡视组梳理的5573个问题中,“滥用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乱作为”频繁出现。阜新市某建设项目在14个月施工期内遭遇16次轮番检查,最短间隔仅3天;葫芦岛市住建局对同一招商引资项目以“未批先建”为由,三年内罚款7次;大连市普兰店区城管局对同等规模项目的罚款差额高达98万元。这些案例折射出自由裁量权失控、监督机制失灵等深层问题。深入看问题根源,既有少数干部将公权当作牟利工具、权力观扭曲,也有制度执行偏松、约束乏力的现实短板。鞍山市铁东区住建局2个月内对同一项目重复检查9次的案例显示,“以查代管”的惰政做法仍未杜绝。更需警惕的是,个别部门把行政执法变成“创收渠道”,与“放管服”改革方向背道而驰。系统性权力失范带来的影响已多上显现:企业端直接推高运营成本,在区域层面损害营商环境口碑。数据显示,2024年辽宁建筑行业投诉举报量同比上升37%,其中63%涉及行政执法不规范。若任其延续,市场主体信心将被深入削弱,也会对振兴发展战略实施形成掣肘。针对这些顽疾,辽宁省已同步推进惩治与治理:一上对122人采取留置措施形成震慑,另一方面推动新建384项制度,补上监管漏洞。工程招投标领域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机制,并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细化至132项。省委巡视办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建立营商环境问题线索优先处置机制,对苗头性问题实行“黄牌警告”。业内人士认为,此次巡视揭示的问题具有典型警示意义。随着《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修订工作启动,预计将从三上发力:建立行政执法“正面清单”,压缩自由裁量空间;推进跨部门联合检查的“综合查一次”模式;完善公务人员亲属从业备案制度。对应的措施若落实到位,将有助于从源头减少权力寻租空间。

营商环境优化不仅关乎经济发展,也检验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此次专项巡视巡察表明,只有持续推进权力规范运行,完善制度约束与监督机制,才能有效遏制权力滥用。公权力应当用来服务群众、服务企业,而不是成为牟取私利的工具。通过这次巡视巡察,辽宁省对自身问题进行了集中“体检”和针对性修补。直面问题、动真碰硬的整改力度,将有望带动营商环境持续改善,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公平、透明、高效的制度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