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双方要付了首付就把东西拿回家了结果很快就坏了

最近,商品质量问题引起了很多人的关注,大家都在讨论买卖合同到底是怎么回事。现在买卖越来越多,买卖双方权利义务都需要白纸黑字写下来才能放心。特别是消费品质量问题和卖方晚交货,大家都很关心。泰和泰(青岛)律师事务所的徐鑫律师就给大家分析了一下这个问题。 比如分期付款买家电,买家付了首付就把东西拿回家了,结果很快就坏了。这时候卖家还没修好或者给换了新的,但是金融扣款还在继续。这种情况下,买家到底要不要继续付钱呢?徐鑫律师说,《民法典》里规定得很清楚,在这种合同里,买卖双方都要付钱和交货。如果卖家给的东西不行,买家有权利先停着不付款,等到东西修好了再给钱。这个时候停了还款也不算违约,银行或者销售方也不能硬要违约金。徐鑫律师建议大家把检测报告、聊天记录、付款凭证这些证据都保存好,还给卖家发个催告函,告诉他们具体问题在哪里,要他们赶紧修好。 另外还有商业设备采购的时候定金的事儿也容易有争议。比如买家给了大额定金后,卖家就不发货了。这时候定金怎么算?巩涛律师说,定金本来是为了督促履约的。法律上规定定金不能超过合同总价的20%。如果合同总价是50万,那么定金最多只能给10万。如果买家给了20万,其中10万是定金,另外10万就相当于预付款了。如果卖家根本违约不发货了,那么对于那10万的定金就得双倍退还20万;对于那10万预付款也得退回来。所以买家能要回30万。巩涛律师还建议买家要把合同、付款凭证这些证据收好,先给卖家发个函催一下。如果卖家还不还钱,就直接去法院起诉要回钱。 还有二手车买卖的时候如果卖家故意隐瞒车出过事故等重要信息也不行。这种行为是欺诈。法律上规定买家不仅可以退车退款还能要求赔偿损失。 总之买卖双方在交易之前最好把标准、时间、责任这些条款都写清楚点。发生纠纷时也别慌神儿先存好证据再协商调解最后打官司。 这样才能保护自己权益也维护好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