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者在南京打工时猝死家属拿到打卡记录后犯嘀咕

湖北十堰有一位叫陈先生的人告诉记者,他的侄子陈志坤去年除夕前一天在南京打工时突然在宿舍去世了。陈志坤刚满30岁不久,是从农村出来的打工者。今年2月6日,他进入南京泊琛企业管理公司做劳务工,然后被派到另一家企业去干货物分拣的活儿。家里在腊月二十八(2月15日)接到南京那边的通知,说人已经没了。其实前一天晚上,陈志坤跟室友说身体不舒服想睡觉。警方查了一圈,排除了是刑事案件的可能。 朱先生是南京泊琛企业管理公司的负责人。他对记者说,陈志坤刚入职没多久,真正上班的时间加起来才4天半,平时每天也就8个小时,不存在那种连续超长加班的情况。但陈先生却在手机相册里找到了一些打卡记录。这一看不得了,从2月6日入职后,接连好几天都显示工作时间超过了11个小时。 照片显示的打卡时间是这样的:2月6日早上7点16分到晚上5点45分;2月10日晚上6点18分下班;2月11日早上7点21分到晚上7点07分;2月12日早上7点09分到晚上7点08分;2月13日早上7点15分到下午3点09分。 陈先生的老家是在湖北十堰。家里人知道陈志坤出事后赶到南京那边才了解到情况。因为死者是通过劳务派遣去的别的单位,所以赔偿这块儿本来是该由南京泊琛企业管理公司负责的。但朱先生那边只愿意给2万元作为人道主义赔偿,而且连完整的打卡记录和劳动合同都不肯拿出来。 其实家属在拿到打卡记录后就心里犯嘀咕了。根据这些记录推算下来,陈志坤那段时间连续好几天每天都要干够11个小时以上的活儿。加上大年三十(2月15日)前一天晚上他就感觉身体不适了,家里怀疑他是被累垮的。 记者后来联系上了朱先生。朱先生听了家属的质疑后表示确实有偶尔加班的情况发生,还说要把中午休息的时间给刨除掉才是真正的工作时长。陈先生也说了一件让他头疼的事儿:当地人社部门之前确实打过电话让他去申请工伤认定或者工亡认定。可是问题就在于他手里没资料。 朱先生还提到了一个细节:陈志坤其实已经是个临时的兼职工人了。出事前一天他就递交了辞职申请手续。出事那天他既不在工作时间里也不在工作地点上待着。虽然如此,朱先生还是表示愿意积极配合家属提供相关资料去协助人社部门进行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