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的一天晚上,江阴有个叫小龙的15岁少年,放学后无证骑电动车回家。天很黑,他还骑得飞快,结果在小区旁边的路上把散步的陈某给撞了。陈某当场昏迷,在ICU躺了整整一年多,身体状况依然很差,需要长期护理。这一撞的医疗费已经花了一百多万。到了2022年4月,鉴定机构给陈某的伤情下了结论:一级伤残。交警也认定小龙在这次事故中负全责。 陈某的妻子作为法定代理人把小龙告上了法庭,索赔超过200万元。法院判决后,小龙的父母被要求共同赔偿238.4万元。这是因为根据《民法典》规定,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时,共同生活的一方得先承担责任;如果赔不起,不共同生活的另一方也要连带承担。这个判决已经生效,执行工作也已经完成了。 法官提醒说,很多家长觉得给孩子自由了就能免责,其实这是个大错。这个案子给双方家庭都带来了巨大的伤害:肇事家庭背上了沉重的债务,而受害家庭不仅失去了亲人,以后的护理费也没了着落。法官指出,监护职责不能因为离婚就消失了。不管父母有没有分开住,都得关心孩子、管好孩子。 还有法律规定得清清楚楚:未满16岁的人不能骑电动车上路。《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写着,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满16周岁。因为这个年龄段的孩子身体发育还不成熟,对车速和突发情况的判断力都比不上大人。一旦出事了,他们根本赔不起钱。家长们可得注意了,别让那辆电动车变成压垮整个家庭的最后一根稻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