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驱动发展的阶段已经全面展开;党的二十大提出“坚持创新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这是面向未来的战略选择,也关系国家发展全局。当前,我国正处在从科技大国迈向科技强国的关键时期,需要在党的领导下,系统构建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完整体系。把准方向尤为重要。党的领导是科技事业的根本保证,“完善党中央对科技工作统一领导的体制”是各项工作的主线。这个制度优势在于,既能确保科技发展沿着正确方向推进,也能通过“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体系,把战略决策、资源配置与服务保障统筹起来,形成“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合力。各类实验室、项目和团队都要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科技创新全过程,确保创新工作始终有定力、有方向。搭建高水平创新平台,是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重要基础。国家实验室、大科学装置、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等“国之重器”,不仅提供科研条件,更提升了组织重大攻关的能力。当前,我国推进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和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推动顶尖实验室与科技领军企业协同发力,形成层次清晰、衔接顺畅创新生态。企业在创新中的作用更加凸显。通过“揭榜挂帅”等机制,方案过硬、团队有实力的主体都能牵头组建“高能级创新联合体”。政府部门则着力做好服务保障,通过财政支持、税收优惠、场景开放、数据共享等方式,为创新创业提供更便利的环境。重大科技项目,是锻造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关键抓手。加快实施具有战略性、全局性、前瞻性的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强调聚焦重点、精准突破。资源向芯片、操作系统、高端材料、深海与空天等关键领域集中,任务向顶尖团队集中,目标向原始创新集中,“三个集中”提升了攻关的方向性与实效性。重大项目一旦启动,“举国体制”的协同优势就能更发挥,通过跨学科、跨部门、跨地区协作,把人才、装备与资金高效整合,形成持续攻关的合力。制度创新,为科研人员释放更大活力。科研周期长、风险高、不确定性强,需要与之匹配的制度安排。在基础研究上,正完善“重周期、重团队”的评价体系,弱化唯论文、唯奖项倾向;在应用研发上,推进“先立项、后评估”等机制,减少不必要的流程负担;成果转化上,健全“容错免责”机制,让探索中的失误可被理解、可被纠正。制度调整的目标是让科研人员把更多精力投入科学问题本身,敢于提出新设想、开展新探索。人才集聚,是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长期动力。青年科技人才是重要力量,其成长决定创新后劲。我国正通过多项举措激发青年人才活力:重大项目向35岁以下青年人才倾斜,形成“挑战性课题+成长全链条”的支持路径;“赛马机制”让同一赛道的不同方案同步推进,以竞争促优化;面向海外高端人才,提供“签证绿色通道+经费包干制+子女入学便利”等配套服务,降低来华科研与生活成本。优化人才环境,才能形成稳定的人才供给与良性循环。扩大对外开放,是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途径。中国始终坚持开放合作。依托“一带一路”科技创新行动计划,我国积极参与并牵头组织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推动全球科研机构与科学家在更高水平上协同。合作方式更加多元,包括共建实验室、设立联合基金、远程协作、数据共享,甚至在合作国家建设大型科学装置。开放合作的关键在于把全球创新资源转化为自身能力增量,在互利共赢中不断提升核心技术掌控力和自主创新水平。
站在新的发展坐标上,我国科技创新正在从量的积累走向质的提升。系统构建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既有助于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瓶颈,也将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更稳定的动力支撑。随着各项改革举措持续落地,一个更具活力、更高效率的国家创新体系将加快形成,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