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一小区加装电梯引纠纷:业主称需拆除已购露台部分面积 施工方与街道办回应存争议

问题—— 近日,汕头市东方园区南区一单元拟加装电梯引发争议。

二楼业主陈女士反映,加装电梯施工将拆除其住宅外侧部分露台区域,且该部位与卧室相连,担心拆改影响结构安全与日常使用。

陈女士质疑,在其尚未同意、补偿与安全评估等关键事项未达成书面一致的情况下,项目仍发布动工时间安排,存在“先施工后协商”的风险。

施工负责人回应称,拟拆除处并非业主所称“露台主体”,而是墙体连接处外挑的部分,属于共有空间范围,相关方案已按程序在居委会备案。

原因——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兼具民生属性与治理难度。

一方面,老旧住宅楼层居民对“上下楼不便”的改善需求强烈,增设电梯被视为提升居住品质、应对老龄化的重要抓手;另一方面,电梯井道选址往往受场地、管线、消防、日照等条件限制,容易触及低层住户的采光通风、噪声震动、隐私安全以及附属空间使用等利益边界。

此次争议的核心焦点之一,是露台权属与面积认定存在差异:业主出示上世纪90年代购房票据显示露台面积单独计价,但产权证登记面积未含露台,导致“是否为专有部分、是否需要专有权利人单独同意、如何补偿”出现认识分歧。

另一焦点是程序与沟通:业主称曾向社区提交异议材料但未取得回执,进而对公示、征询、备案等环节的可追溯性和透明度产生疑虑。

影响—— 从个案看,争议若处理不当,可能带来三方面影响:其一,施工推进与业主维权对立升级,易诱发邻里矛盾,影响社区稳定;其二,若拆改范围、结构安全评估和施工组织不清晰,低层住户对房屋安全的担忧难以消解,后续可能引发质量纠纷和责任界定难题;其三,程序瑕疵一旦被放大,可能削弱群众对增设电梯政策的获得感和对基层治理的信任度,进而影响同类项目复制推广。

对策—— 推动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关键在于“程序更规范、协商更充分、补偿更可感、安全更可验”。

一是把权属边界讲清楚。

对涉争议露台(外挑结构、护栏内外区域等)的性质,应由具备资质的测绘与不动产登记等专业机构,结合历史购房凭证、规划验收资料、房屋现状及相关规定进行核验,形成书面结论,明确属于专有部分还是共有部分、是否构成对专有权利的占用或限制,并公开解释口径。

二是把“少数不同意”纳入制度化协商。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在满足表决比例的同时,如涉及占用或影响特定业主专有权益,应依法依规征得该业主同意,并围绕补偿、功能替代与风险分担形成可执行的书面协议。

对低层业主合理关切,可探索“经济补偿+工程优化+权益保障”组合方案,例如调整井道位置、优化出入口、增设隔音减震与遮挡设施、明确维修资金与保险机制等。

三是把安全评估和施工方案做实做细。

涉及结构拆改的部位,应在开工前出具第三方结构安全论证或鉴定意见,明确拆改范围、加固措施、施工监测点位以及应急处置预案,并对噪声、粉尘、围挡、消防通道保障等作出具体安排,减少对居民日常生活影响。

四是把公示与回执制度落到纸面之外。

对异议受理、材料收件回执、答复时限、复核渠道等环节,应做到全流程留痕,避免“反映了但说不清、提交了但查不到”。

街道、社区可牵头建立多方协调机制,引入法律顾问、物业管理、业委会代表和专业单位共同参与,推动争议在开工前化解。

前景—— 随着城市更新持续推进,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将进入更常态化的阶段。

预计未来政策执行将更强调精细化治理:一方面,通过完善标准图集、明确权属认定与补偿规则、强化第三方评估,降低项目不确定性;另一方面,通过基层协商平台建设,推动从“达标即上”转向“共识优先”,在依法推进与兼顾公平之间找到更稳妥的平衡点。

此次汕头案例的处理结果,将在一定程度上检验当地在程序合规、利益协调与风险管控方面的治理能力。

城市更新进程中的产权纠纷,实则是法治精神与民生需求的深度碰撞。

当政策推进速度超越制度完善程度时,唯有坚守"尊重产权"与"程序正义"双底线,方能真正实现"改旧居"与"聚民心"的同步提升。

这起电梯加装争议,为全国2.2万个待改造老旧小区提供了鲜活的管理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