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濮阳范县有个吴先生,这事儿闹得挺大。去年3月15日,吴先生经人介绍认识了席军旗律师说的那个离异带俩娃的姑娘。两人相处了大概两个月,决定先办个典礼把婚给结了。吴先生这彩礼给了足足23万多,再加上三金、酒席这些乱七八糟的开销,一共花了三十多万。可结婚登记这事儿当时压根没办。 那时候女方提了个要求:“先买房子,再去领证。”结果婚是结了,日子没过好几天就吵架了。女方一气之下离家出走了十几天,这之后吴先生就联系不上人了。这下好了,想继续过日子找不到人,想分开也没个说法。女方妈妈后来跟吴先生说:“刚结婚你就要回彩礼钱,还非得要车要收割机,当初说好的照顾我外孙你也没做到。” 席军旗律师是这么说的:两人没领证就不算合法夫妻。把为了结婚目的给出去的彩礼钱给要回来,这在法律上是行得通的。具体能要回多少,得看他俩到底在一起过了多久、谁有过错这些情况来定。吴先生的母亲也挺委屈:“他手里确实没钱了,而且学费我们都给他孩子交过。” 这事儿啊,说白了就是因为没把结婚证领下来惹的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