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过渡期结束后,巩固拓展脱贫成果进入“常态化巩固、长效化防控”的新阶段。
我国在2020年如期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脱贫地区面貌显著改善、脱贫人口收入和生活质量稳步提升。
但也要看到,返贫致贫风险并未消失,部分农户仍可能因疾病、事故、灾害以及就业波动等因素出现收入骤降,欠发达地区在产业基础、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和要素集聚等方面仍存在短板。
若缺乏稳定、可持续的制度安排,零散风险可能累积并外溢,影响民生底线和发展大局。
原因:返贫致贫风险具有长期性、隐蔽性和多因素叠加特征。
一方面,农村家庭抗风险能力整体仍偏弱,医疗、教育、养老等刚性支出对低收入群体影响更为明显,遇到突发事件易形成“支出型困难”。
另一方面,部分地区发展基础薄弱,产业链条短、就业吸纳能力不足,面对市场变化和自然灾害等外部冲击时韧性不强。
与此同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活成本变化,既有识别标准、监测方式、帮扶政策也需要与时俱进,防止出现“该纳未纳、该退不退”或基层负担过重等问题,影响政策效果。
影响:统筹建立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机制,既是守住民生底线的现实需要,也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内在要求。
该机制有助于把防风险的关口前移,从“事后救助”更多转向“事前预警、事中干预、事后巩固”,把有限资源用在最需要的群体和最薄弱的环节上。
对个人和家庭而言,稳定的帮扶与保障能够减少因突发困难造成的生活滑坡;对地区发展而言,聚焦欠发达地区补短板、强弱项,有利于缩小区域发展差距、促进要素流动与均衡配置;从长远看,制度化安排将为共同富裕夯实基础,推动发展成果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对策:建立常态化机制,关键在“精准识别、分类施策、动态管理、减负增效”。
首先,完善统一规范的监测体系,提高科学性、精准性和有效性,强化数据共享和动态进出机制,在确保及时发现风险的同时,注重优化流程、减轻基层负担。
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等底线要求,综合考量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财产状况、刚性支出等因素,结合物价水平和生活成本变化,合理确定对象认定标准,做到既不遗漏也不泛化。
对原建档立卡人口开展综合研判,对主要依靠政策托举实现稳定脱贫的群体继续给予必要支持,防止政策“急转弯”。
其次,坚持精准帮扶、差异化施策,突出“有劳动能力”与“无劳动能力”两类重点。
对有劳动能力的对象,加大开发式帮扶力度,把扶志扶智与产业、就业、健康、教育等支持联动起来,增强持续增收能力,推动从“输血”向“造血”转变;对无劳动能力的对象,强化社会保障兜底,完善低保、特困等救助政策,做到应保尽保,确保基本生活有保障。
帮扶力度上实行分层梯度管理,根据困难程度匹配政策强度,形成“困难越大、支持越强”的制度导向,提高政策的针对性和效率。
再次,聚焦欠发达地区的制约因素,实施有针对性的综合支持。
把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作为重要单元,构建分层负责、分类支持的帮扶制度,国家层面继续对重点帮扶县给予支持,并向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重点生态功能区等适度倾斜;省级层面遴选一批省级重点帮扶县,优先将需要接续帮扶的脱贫县纳入,形成上下衔接、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在基础设施领域,因地制宜推进交通、水利、能源、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强化与区域经济中心互联互通,促进要素流动和市场融入;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动义务教育、医疗卫生以及“一老一小”服务体系发展,提升均衡性和可及性,以公共服务的改善增强人口留得住、产业发展得起的综合条件。
同时,重视形势变化带来的新机遇。
随着交通通信条件改善、数字技术应用拓展和分布式能源发展提速,一些欠发达地区有望在特色产业、文旅融合、绿色发展和新型服务业等方面开辟新空间。
相关地区应立足资源禀赋和比较优势,及时优化产业布局和发展路径,增强内生动力,实现更高质量、更可持续的追赶发展。
对重点帮扶县较为集中的市(地、州、盟),应进一步强化跨区域协作与融合发展,提升区域整体竞争力,避免“单点突破、整体薄弱”。
最后,在政策衔接上坚持稳中求进。
按照先立后破、稳妥有序的要求,把握“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保持现有帮扶政策体系和工作体系总体稳定,同时在逐项论证评估基础上,针对过渡期后形势任务变化和运行中的突出问题,优化完善配套政策,确保政策连续性、稳定性与精准性相统一。
常态化工作要求也意味着对象与地区“有进有出”,符合条件及时纳入、帮扶到位及时退出,让政策资源向最需要的地方集聚。
前景:展望“十五五”,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机制将从制度层面把巩固拓展脱贫成果的经验做法固化下来、完善起来,推动防返贫工作由阶段性任务转向长期性制度安排。
随着监测更精准、帮扶更有力、政策更协同,农村低收入人口风险抵御能力将不断增强,欠发达地区发展条件将持续改善,收入差距和发展差距有望进一步缩小。
更重要的是,这一机制将把民生保障与发展促进更紧密结合,为推进共同富裕提供更加坚实的底线支撑和更可持续的发展动力。
建立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机制,是我国脱贫攻坚事业发展的必然阶段,也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重要制度安排。
这一机制既继承了脱贫攻坚的成功经验,又根据新形势新任务进行了创新完善,体现了我们党长期执政、科学执政的能力。
当前,关键是要确保这一机制在各地各部门得到有效贯彻落实,既要防止政策急功近利,也要防止工作懈怠松懈,在稳妥有序中推进,在精准施策中深化,不断巩固脱贫成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提供坚实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