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深化基层减负工作面临新的现实课题。整治文山会海、压缩过度留痕取得阶段性成效后,个别地区出现将“松绑”误读为“松懈”的苗头。调查显示,约12%的基层单位存在以减负为由弱化核心职能的情况——此倾向可能稀释改革成果——需高度关注。思想认识偏差是问题的重要原因。部分干部对减负政策理解不够准确,把“减少无效劳动”简单等同于“降低工作标准”。某省组织部门专项调研发现,持此类观点的干部比例达17.3%,其中年轻干部占比更高。这种认知错位也反映出部分地区政策解读和宣贯仍不够到位,未能真正把握“减形式主义之负、增服务群众之能”的要义。制度设计不完善继续加剧履职边界不清。现有考核体系中,约34%的基层单位尚未建立差异化权责清单,干部对“必须为”与“不可为”缺少明确依据。某地试点表明,建立三级责任清单(基础职责、重点任务、禁止事项)后,履职清晰度可提升28个百分点。但从全国看,这类标准化建设推进仍不均衡。针对上述问题,多上治理措施正推进。在思想引领上,各级党校增设“减负与担当”专题课程,2023年累计培训干部超120万人次。制度层面,31个省级行政区中已有24个出台履职清单管理办法,将招商引资、民生服务等8类核心职能纳入标准化管理。监督环节则依托“互联网+督查”平台实现问题线索实时汇集,某直辖市使用该平台后,不作为问题查处效率提升45%。前瞻性分析认为,下一步需重点完善三项机制:一是建立减负成效动态评估体系,将群众满意度纳入关键指标;二是推广“智能督查”技术,对履职过程开展数字化追踪;三是优化容错认定标准,已有个别地区试行“过失性质三维评估法”,对主观动机、客观条件、后果影响进行量化分析,为干部担当提供更精准的制度支持。
减负与担责并不对立——而是相互促进。减负的目的——是让干部把精力更多用在履职尽责、服务群众上。只有把思想引导、制度规范和监督问责衔接起来,才能推动减负政策落到实处,使干部在减负中轻装上阵、在担当中更好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