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关键在于让群众在家门口有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养老问题作为农村群众“急难愁盼”的重要组成,既关系千家万户的生活质量,也直接影响乡村人口结构、劳动力流动与公共服务体系的可持续性。
2月4日,中央财办副主任、中央农办副主任祝卫东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指出,要因地制宜探索符合农村实际的养老模式,围绕补齐农村现代生活条件短板,推动农村就地就近实现更高质量的养老保障与服务供给。
一段时期以来,农村养老面临的突出问题主要体现在“需求增长快、供给不均衡、服务可达性不足”三个方面。
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加深,农村高龄、空巢、失能半失能老人占比上升,单靠家庭照料的压力持续增大;部分地区养老服务设施薄弱,助餐、照护、康复等服务供给不足,导致“想服务、用不上”“有设施、用不起”等现象并存;同时,农村地理分散、交通条件差异明显,也使服务组织和运营成本较高,制约了服务下沉和长期稳定运行。
这些问题的形成有其深层原因:一是地区差异带来的“底子不同”。
我国农村发展基础不一,人口密度、村庄布局、产业形态、财政承受能力存在显著差别,决定了养老服务不能套用同一模式。
二是家庭结构变化带来的“照护能力弱化”。
随着青壮年外出就业常态化,传统的家庭照料功能减弱,农村老人的照护更多依赖邻里互助或基层公共服务。
三是服务体系建设仍处在补课阶段。
部分地方在规划引领、设施配套、人才队伍、运营机制等方面尚不完善,社会力量参与渠道不够畅通,市场化、专业化服务供给不足。
在影响层面,农村养老服务供给不足不仅关乎老年人的生活质量,也会对乡村发展形成“连锁效应”。
养老保障不充分,可能加重家庭经济与照护负担,影响农民外出就业和增收预期;公共服务短板较多,也会削弱乡村对人口回流、人才回乡的吸引力,制约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的整体成效。
更重要的是,养老服务是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一环,其短板若长期存在,将影响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进。
针对上述挑战,2026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以居家养老为基础,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发展助餐服务、日间照料、康复护理等养老服务。
祝卫东强调,补短板内容可以各有侧重,标准可以有高有低,但必须从本地实际和群众需求出发,不能“一刀切”。
这为各地探索路径提供了政策方向和方法论指引。
具体对策上,可从“四个提高”着力,推动养老服务与乡村建设同向发力、协同推进。
其一,强化村庄规划引领,把养老服务设施与村庄布局、交通组织、公共空间统筹考虑,因村施策确定建设重点,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闲置。
其二,提高基础设施完备度,通过提升道路通达、供水供电、通信网络等条件,为助餐配送、上门护理、应急救助等服务提供支撑,降低服务成本。
其三,提高公共服务便利度,推动医疗卫生、康复护理、日间照料等功能与基层治理、便民服务衔接,鼓励发展可持续的助餐点、互助照料点,探索医养结合在农村的可行落点。
其四,提高人居环境舒适度,围绕适老化改造、无障碍通行、居住安全等细节补齐短板,让老人在熟悉的乡土环境中实现更安全、更便利的居家生活。
从前景看,随着政策体系持续完善、基础设施加快补齐以及乡村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农村养老将从“以家庭为主的单一照料”逐步向“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社会力量参与”的多元供给转变。
未来一段时期,各地在探索中需要更注重分类推进:人口集聚、条件较好的地区可优先完善综合服务功能,人口分散地区则可着力发展助餐配送、巡回护理、邻里互助等更具可达性的模式,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农村养老问题的解决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长期的政策支持和持续的投入。
中央财办的这一表态为各地推进农村养老服务指明了方向,强调了因地制宜的重要性。
当前,各地应当以此为指引,结合本地实际,创新探索符合农村特点的养老模式,让广大农民群众在家乡就能享受到优质的养老服务,真正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
这既是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必然要求,也是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