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发展改革委日前发布价格政策文件,对三元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进行调整;政策明确最高销售价格为4.48元/立方米,供气企业可在不超过上限的前提下与用气单位协商确定具体成交价格。新政策要求做好价格公示、宣传解释和接受监督工作,执行时间为2026年1月起,以企业月抄表周期为准。 天然气作为清洁能源,其价格受上游采购成本和季节性需求波动影响明显。对非居民用户而言,用气价格直接关系到餐饮、商贸、公共服务机构及部分工业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本,也影响城市能源结构优化和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如何在成本变化与市场预期之间保持平衡、避免价格剧烈波动,是燃气价格管理的现实课题。 此次调整以省级天然气价格管理办法和市区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联动机制为依据。近年来国内外能源市场存在不确定性,天然气采购、储运成本可能出现阶段性波动。同时城镇燃气保供要求不断提高,对企业的储备调峰能力和运营管理提出更高标准。建立并落实价格联动机制,通过明确最高销售价、强化公示与协商定价规则,有助于提高价格形成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减少企业与用户在结算环节的摩擦。 该政策调整具有多重意义。首先,明确的最高销售价为非居民用户提供了清晰的价格参考,便于用气单位进行预算管理和成本核算,对用气量大、成本敏感的经营主体尤为重要。其次——允许在上限内协商定价——为差异化服务和竞争性谈判留出空间,有助于供需双方根据实际用气特性形成更合理的价格安排。再次,对价格公示、宣传解释和监督提出明确要求,推动政策落实的可追溯性和可核验性,提升社会监督效率,维护公平交易秩序。 需要注意的是,价格调整对部分行业的成本传导可能带来阶段性压力。若企业用气成本上升且缺乏消化空间,可能通过调整商品服务价格或经营结构进行传导。对此,涉及的企业应通过提升能效、优化工艺、加强合同管理等方式增强抗波动能力。燃气企业也应通过精细化运营、降低非必要成本、提升供气保障和服务质量来增强市场认可度,而不是将管理效率不足转嫁给用户。 为确保政策有效落实,需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严格落实价格政策与信息公开,燃气企业应按规定做好价格公示,明确收费项目、计价方式、执行周期和投诉渠道,让用户"看得懂、算得清、问得到"。二是完善协商定价机制,鼓励供用气双方在合同中细化价格条款与调整条件,明确抄表周期、结算规则、违约责任等关键事项。三是强化监管与社会监督的协同,有关部门可根据价格公示执行情况、合同履约情况、投诉集中领域等开展专项核查。四是推进节能降耗与替代优化,非居民用户可通过能效改造、设备更新、峰谷错配用气等方式降低能耗,公共服务机构和重点行业可结合实际开展用能管理,提升能源使用的精细化水平。 随着价格联动机制的优化和执行边界的继续明确,城市燃气价格管理将更加注重规则透明、边界明确、执行可控。在能源转型和低碳发展的背景下,天然气在城市能源体系中仍将发挥清洁替代和调峰的重要作用。通过制度化安排稳定预期、通过市场化协商提升效率,有望在保障供应安全、促进公平竞争和推动节能减排之间形成更可持续的平衡。
能源价格改革涉及国计民生,需要平衡各方利益、兼顾效率与公平。三明市此次天然气价格调整既尊重了市场规律,也反映了政府宏观调控的能力。在能源转型的关键时期,这类价格机制创新为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益的实践样本,值得持续关注和深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