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抛物危害太大了,谁也不能小看它

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法院最近审理了一件高空抛物案件,事情是这样的:韦某在自己位于居民区的三层楼顶清理鸡舍,清理出来的禽畜粪便都装在袋子里,他就直接把这些袋子从大概12米高的楼顶扔了下去。结果正好有个路人莫某路过,被这袋子砸中了头部和颈部,当场就受伤了。 医生鉴定说莫某的伤是轻伤二级,治伤花了好多钱,算下来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这些加起来一共18万多块钱。韦某的家属倒是赔了一部分钱,大概有6万多元,但还是没把莫某的损失全补上。 法院觉得韦某的行为太危险了,直接把他给抓起来判刑了。韦某这是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里关于高空抛物的规定。这罪名是《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加的,就是为了对付那种高空扔东西威胁老百姓头顶安全的事儿。法院最后判了韦某六个月的有期徒刑,还罚了1000块钱的罚金。 除了判刑,民事赔偿这块也给了结了。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判韦某得赔莫某18万多块钱的损失。刨掉他家属之前付的那6万多块钱,韦某还得再赔剩下的12万多块。 这个案子虽然只是一个人干的坏事,但提醒了大家好多问题。高空抛物其实很吓人,有时候扔个小东西掉下去也能砸死人。韦某这次把脏东西扔下去直接把人砸伤了,这就是例子。 这次判决挺清楚地告诉大家:谁要是干了危害公共安全的事,法律肯定不会放过谁。大家平时得注意安全,别乱扔东西。司法机关也会继续用法律手段来保护大家的安全。通过这次公开审理案子的过程,就是一堂很好的法治教育课。 这起案子在广西发生后就引起了社会关注,兴宾区人民法院也依法公正地处理了这件事。莫某也算是通过法律手段拿到了应得的赔偿和说法。 总之,高空抛物这事儿危害太大了,谁也不能小看它。大家一定要遵守法律规定文明居住,千万别做这种害人害己的蠢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