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一男子为给哥哥治病给哥哥治病转了15万

说到亲人重病时,兄弟姐妹出钱帮忙,那是常有的事。可要是亲人最后走了,这笔钱算什么呢?是心意,还是替他垫的?是给了他,还是借他的?继承人到底该不该还?最近,新疆库尔勒铁路运输法院就处理了这么个事。2023年,王某病得很重住进了医院。他妹妹看着哥哥躺在病床上,心里着急得不行。为了给哥哥治病,她在短短两个月内,通过银行还有微信一共给哥哥转了15万元,全都花在了看病上。可惜的是,王某还是在2024年9月去世了。妹妹料理完哥哥的后事,就找了她侄子小王,希望他能从父亲的遗产里把这笔垫付款还给她。可小王拒绝了:“姑姑你是我爸亲妹妹,给爸爸看病是兄妹间的情义,这应该是你给的,哪有送出去的东西还要回来的道理?” 小王还拿出微信聊天记录给她看,说里面姑姑对父亲说过:“兄妹间还讲客气吗?……这个钱就算是给你买得开心吧。”他觉得这些话足以证明这钱是姑姑送给爸爸的。 可妹妹觉得特别委屈:“我确实是看在兄妹情分上才给哥哥转账的,但那是为了替他垫付医疗费啊,垫付和白给可不一样!我还垫付了好多费用呢。”为了证明自己是垫付的医疗费,她拿出了聊天记录和证人证言,里面清清楚楚写着让小王还钱。 双方因为这个吵得不可开交,最后只好去了法院打官司。法官在法庭上问双方这15万元到底是送的还是替他垫的?法院最后认定这是一笔垫付款,不是送给他的。法官说有三个理由支持这个判决:第一,这笔钱的用途很明确紧急。都是在王某病重住院期间转的账,金额又大又集中,完全是为了应对高昂的医药费,跟那种随便送点东西的赠与完全不一样;第二,原告说的“心意”那些话其实只是在危难时对亲属的一种安慰或者豁免;第三,妹妹为哥哥垫付医疗费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里说的“无因管理”,受益人应该还钱。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继承人应该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还债。小王是王某的唯一继承人,没说不继承遗产,所以得在继承范围内把这15万元还给他姑姑。法官最后说亲情虽然可贵但法律更不能偏心眼儿,我们要守好底线不让重情重义的人吃亏才行。通讯员:新疆库尔勒铁路运输法院 李召宝编辑:江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