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网络直播行业快速发展,以婚恋为名的诈骗案件呈现新形态。
重庆市长寿区检察院办理的这起案件,暴露出直播平台社交功能被不法分子利用的风险隐患。
经查,2023年12月至2024年5月期间,主播姜某在直播平台虚构"单身未婚"身份,通过建立恋爱关系、承诺结婚等方式,诱导被害人赵某、马某进行高额打赏。
为获取信任,姜某不仅编造"打赏可抵彩礼"等说辞,还安排子女参与视频通话制造家庭认可假象。
这种有预谋的诈骗行为,导致两名被害人共计损失18万元。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办案检察官发现姜某最初仅愿退还平台分成后的40%收益。
通过详细阐释诈骗罪构成要件,检察机关明确指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财物,应当对全部涉案金额承担退赔责任。
在持续法治教育下,姜某及其家属最终在审查起诉阶段全额退赃。
法律专家表示,该案判决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既对诈骗行为予以惩戒,又通过缓刑适用给予改过自新机会。
检察机关突破平台抽成障碍实现全额退赔的做法,为同类案件处理提供了有益借鉴。
当前,网络直播行业亟需加强实名认证和资金流向监管。
平台方应当建立主播信用档案,对异常打赏行为设置风险提示,从源头上防范类似诈骗行为。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任何利用网络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都将受到法律严惩。
此案的办理不仅有效打击了网络交友诈骗犯罪,更通过检察机关的能动履职实现了全额追赃,为类似案件的办理提供了有益借鉴。
广大网民在网络交友时应当提高警惕,理性对待网络情感,避免成为不法分子的猎物。
同时,这也提醒我们,构建清朗网络空间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只有多方协同、综合治理,才能让网络成为造福人民的重要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