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江区检察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创新工作获省级表彰

近日,吉林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省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联合召开表彰大会,对全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进行通报表彰;松原市宁江区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因工作成效突出、履职举措有创新,获评“吉林省关心下一代先进集体”。该荣誉表明了该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上的扎实成效。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近年来,随着社会发展和信息技术进步,未成年人面临的风险更加多元:既有传统的人身伤害和权益侵害,也有网络欺凌、信息泄露等新型风险。这些变化,对检察机关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松原市宁江区人民检察院立足新形势,将未成年人保护作为重点职责,以第五检察部为主要力量,围绕法治教育、权益保障、协同治理各方面持续探索,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做法。 法治教育创新上,该院打造“宁咛·未检”工作品牌,推动普法更贴近未成年人需求。一方面,落实法治副校长全覆盖,结合不同年龄段学生特点,设计“点单式”课程,累计开展法治讲座百余场,覆盖学生及家长数万人次,提升了青少年法治意识。另一方面,改变以往单向讲授方式,建成集体验、互动、教育于一体的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融入VR互动等形式,让青少年沉浸式体验中学习法律知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在未成年人权益保障上,该院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同时注重帮扶救助与协同治理。该院办理了全省首例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公益诉讼案件,入选省级优秀案例,为未成年人网络空间安全提供了司法支撑。该案不仅维护了涉及的未成年人权益,也为全省开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提供了实践参考。 同时,该院主动联动关工委、妇联、司法局、教育局等部门,建立常态化协作机制,持续开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家庭教育指导等工作。通过多部门协同和社会力量参与,帮助涉案未成年人纠偏回归,协助受侵害未成年人开展心理疏导,推动形成更有效的保护合力。 相关工作的推进,体现了检察机关未成年人保护中的职能作用。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在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保障未成年人安全成长等上具有制度优势。松原市宁江区人民检察院的实践表明,坚持以未成年人为中心,持续创新工作方法、完善保护机制,才能更好为青少年成长营造稳定、可靠的法治环境。

守护青少年就是守护社会的未来。省级表彰既是对基层探索的肯定,也为深入深化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注入动力。面向新形势,只有坚持依法履职与综合治理并重、打击惩治与教育帮扶并行、专项行动与长效机制相结合,才能让法治保护更早一步、更稳一分,凝聚全社会关心下一代、护航成长的共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