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渭南华州区高塘镇发生了这么一档子事。刘某好些年前在自家承包的地里种了花椒树,可这树长着长着,旁边耕地的主人王某不干了,觉得树影把阳光都挡住了,庄稼长得不好,非要刘某赔钱。俩人说和了好几回没谈拢,最后王某把官司打到了渭南华州区法院。虽说这事儿看着不大,其实挺伤和气的,搞不好还会影响种地和村里的安稳。 华州区法院接下案子后没走常规的开庭老路。他们想把事情化解在田头。法官带着双方当事人跑到现场去看树到底长到了哪里,荫子到底多大,庄稼受了什么影响。量了尺寸、对比了情况之后,法官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跟他俩摆道理。法官说种地有自主的权利,但也不能损害别人的权益。刘某觉得有道理,就答应把遮挡别人家阳光的那一排树砍掉;王某也心软了,主动不提赔钱的事儿。这下两人握手言和。 这种事看似不起眼,其实关系到老百姓的身家性命和村里的大环境。庄稼要是一直晒不到太阳肯定减产,日子难过。再说要是口角成了大冲突,还会破坏邻里间原本的互帮互助。所以及时解决矛盾非常重要。 这次调解给往后处理类似的纠纷提了个醒。以后种庄稼或者搞养殖,要是影响了邻居或者公共利益就容易起纠纷。法院得把服务延伸到地头去,多搞点田间法庭或者巡回审判。平时多跟老百姓普法、帮着调解纠纷;还得请农业部门和自然资源部门一起教农民怎么科学规划种植。 说到底还是因为法强了意识差了。部分农民在种那些高秆的经济作物时不讲究科学安排光照通风的问题,也没事先跟邻居商量好。很多时候就是因为对法律边界不清楚才出岔子。 现在农村的情况不一样了,产业在调整、土地用得也越来越集中。以后这类的麻烦事可能还会多起来。咱们法院就要发挥贴近乡村的优势多下乡走走,把这些疙瘩都捋顺了。 这样的调解不仅仅是为了解决眼下的矛盾。它还能从源头上拦住纠纷发生。让司法工作更加接地气、更加贴心群众。一株花椒树的高度其实丈量出了咱们司法工作为了老百姓的精度;一次田间调解也体现了基层治理的温度。 从以前坐在公堂问案变成现在主动送法下乡去服务。人民法院用实际行动把矛盾消灭在萌芽里解决在基层当中。这样既能维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又能让村子里变得更和睦更有活力。 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过程中这种深入泥土、关心民生的做法正是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的重要基石和力量源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