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创新药研发能力持续提升,新药上市的数量和质量均处于历史高位。但从进入医保目录到患者真正用上药——仍被多个环节“卡住”——这个问题在医疗卫生领域引发关注。 从支付结构看,目前医疗费用分担机制失衡较为明显:创新药整体费用中,基本医保约承担44%,商业健康保险仅约承担7%,患者自付及其他渠道接近一半。结构性失衡直接加重了患者负担。以某国产CAR-T细胞治疗产品为例,单次治疗价格约120万元。即便叠加多种惠民保和商业保险报销,患者仍需自付50万至70万元。临床中,不少患者因难以承担高额自付而被迫放弃治疗,不仅造成资源浪费,也可能错过最佳治疗窗口。 医院端的使用限制深入放大了可及性问题。受药品占比、医保总额预算、次均费用等考核指标影响,近四成医院存在“能报不敢开、能开不敢多开”的情况。这些指标原本用于控制费用增长,但在执行中容易形成隐性门槛,医生即使判断患者需要创新药,也可能因担心触发考核而更为谨慎。 基层医疗体系的短板同样突出。基层机构药品配备不足、处方流转不畅、院内外报销规则不统一等问题较为普遍;同时,DTP药房多集中在大城市,患者取药渠道受限。多重梗阻叠加,使不少患者不得不反复前往大城市就医,时间与经济成本上升,创新药可及性进一步下降。 全国政协委员、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副院长朱同玉表示,要打通创新药从医保目录到临床应用再到患者可及的全链条,需要系统性改革:一是建立更为多元的支付体系,推动医保与商业保险协同,提高商业保险在创新药支付中的参与度,降低患者自付压力;二是优化政策安排,如对创新药费用探索单列管理,避免纳入现有药品占比、医保总额预算等考核,为医院合理使用创新药留出空间;同时完善配套激励机制,通过有关部门“绿色通道”等制度设计,为临床应用提供保障;三是完善处方流转机制,推动院内外报销规则统一,扩大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配备范围,让患者在更多医疗机构获得创新药治疗。 上述措施需要共同推进。医保、商保、医疗机构与药品供应等环节应形成合力;国家医保、卫生健康、保险监管等部门需加强沟通协调,推动政策衔接落地。医疗机构也应相应优化内部管理,在保障医疗质量与费用可控的前提下,为患者提供更可及的创新药治疗选择。
破解创新药应用困境,既关系到技术进步成果能否真正惠及患者,也检验医疗卫生体系的治理能力。当高昂治疗费用不再成为生死抉择的门槛,当创新成果能够更顺畅地抵达需要的患者,才能推动我国从“制药大国”迈向“医药强国”。这场牵涉多方的改革,需要政策制定者、医疗机构、保险行业与企业协同发力,共同交出健康中国建设的民生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