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检察机关强化刑事检察监督、推进平安中国建设中的工作成效。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苗生明介绍,检察机关通过多维度、全方位的监督机制,有效规范刑罚执行权的运行,维护法治秩序和人权保障的统一。 在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监督上,检察机关运用派驻检察职能作用。去年1至11月,检察机关受理涉及的审查案件28万人,对其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案件提出纠正意见5706件,采纳率达92.9%。此数据反映出检察监督的精准性和有效性,也表明刑罚执行机关对检察建议的重视程度不断提升。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制度关系到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也关系到社会公共利益。检察机关通过依法监督,既维护了法治原则,也表明了人文关怀。 在监狱、看守所等执行场所的监督上,检察机关推进巡回检察工作。最高检组织对10个省份的11个监狱、未成年犯管教所和看守所开展跨省交叉巡回检察,通过实地走访深入调查,及时发现和督促整改"捎买带"、混管混押等问题。跨省交叉巡回检察制度增强了监督的独立性和客观性,有利于发现和纠正执行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社区矫正监督上,检察机关加强对监外执行条件的审查。去年,检察机关对监外执行条件消失的社区矫正对象督促收监3636人,确保了社区矫正制度的严肃性。社区矫正是现代文明国家的通行做法,但前提是被矫正人员必须符合相关条件。检察机关的监督确保了这一制度不被滥用,维护了社会安全。 财产性判项执行监督上,检察机关也成效明显。去年提出纠正意见2.8万件,采纳率达96.3%。这表明检察机关维护被害人经济权益上的监督力度在不断加强,有利于实现刑事判决的全面有效执行。 此外,检察机关加强对侦查机关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的监督。会同公安部出台有关意见,通过建章立制严格规范适用条件、适用程序和权益保障,针对执行违法提出书面纠正意见344件次。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涉及公民人身自由,规范其适用对于保护人权、防止刑讯逼供意义重大。 从整体看,检察机关通过派驻检察、巡回检察、社区矫正监督、财产性判项执行监督等多项措施,形成了对刑罚执行权的全方位、多层次监督体系。高采纳率的纠正意见反映出执行机关对检察监督的认可,表明法治共识正在不断深化。
刑罚执行的公正与规范,既关乎国家法治权威,也关乎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切身感受。以高质效刑事检察监督贯通刑罚执行"最后一公里",既是对制度边界的严守,也是对治理能力的提升;把每一项监督做实、把每一次整改做细,才能让宽严相济在法治轨道上精准落地,为平安中国建设不断积累更坚实的法治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