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检查须动真碰硬 坚决摒弃形式主义走过场现象

问题—— 岁末年初向来是安全生产的关键节点。赶工抢进度、人员流动增加、用火用电频繁以及极端天气等因素叠加,工矿商贸、危化品、交通运输、消防、建筑施工等领域风险更容易集中暴露。近期山东、山西、黑龙江、内蒙古等地接连发生事故,再次提醒安全生产容不得侥幸。 一些地方迅速组织大检查——但从实践看——仍有少数单位把检查当成“交作业”:资料看起来齐全、现场走马观花、问题不深挖;隐患台账写得细,整改落实却抓得松,甚至出现“纸面整改”“边改边犯”。检查不直指关键、整改不彻底,风险就可能在“过关”后悄然回潮。 原因—— 一是责任意识弱化。个别单位负责人对安全生产的政治责任和法定责任认识不足,把检查当成阶段性任务,觉得“查过就行”,在整改投入、人员配备、制度执行上用力不够,导致隐患长期积压。 二是闭环管理不严。从隐患发现、风险研判、整改方案到资金保障、复查验收,部分环节衔接不紧,标准不统一、时限不清晰、验收不严格,出现整改“挂空挡”、复核“走流程”。 三是监督震慑不足。常态化暗访、随机抽查和“回头看”力度不够,违法成本偏低、追责不够精准,一些问题因此反复出现。 四是基层能力和基础薄弱。部分领域专业监管力量不足,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不一,外包作业、临时用工培训不到位,增加了隐患识别和现场管控难度。 影响—— 安全生产一头连着群众生命安全,一头关系经济社会平稳运行。检查走过场、整改打折扣,不仅可能引发群死群伤事故,造成无法挽回的生命代价和社会影响,也会扰动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推高应急处置成本,削弱公众对治理效能的信任。 更值得警惕的是,隐患反复、事故频发会挤压高质量发展空间,影响营商环境和城市运行安全,最终受损的是发展成果和民生福祉。 对策—— 关键在于把“责任”贯穿排查整治全过程,让检查有力度、整改见成效。 第一,压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实行清单化管理,明确牵头部门、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做到责任到岗到人、任务可追溯可核验。 第二,突出问题导向,提升检查质量。坚持进现场、到一线、查实处,针对重大风险点、关键工序和薄弱环节,紧盯动火作业、有限空间、危化品储存运输、特种设备、老旧场所消防等高风险环节,既查“看得见的隐患”,也查“看不见管理漏洞”,防止用会议纪要、台账材料代替现场核查。 第三,打通整改闭环,推动隐患“清零”。对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必要时公开曝光;能立改的立改,需限期整改的明确措施、资金保障和验收标准;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专班推进,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号。强化复查验收刚性,防止“整改完成”只停留在表格上。 第四,强化监督执纪和追责问责。建立常态化“回头看”和暗访机制,强化联合执法、交叉检查,保持持续压力。对敷衍塞责、虚假整改、屡查屡犯的单位和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提高违法违规成本,形成震慑。 第五,兼顾治本攻坚与能力提升。把专项整治与本质安全提升结合起来,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智能化监测预警、设备更新改造和人员培训,完善应急预案与实战演练,推动从“被动整改”向“主动预防”转变。 前景—— 从长远看,安全生产治理要从集中整治转向常态长效。随着监管更加精准、数据化手段更广泛应用、法治化水平持续提升,安全检查将更注重风险预判和源头治理。只要各地各部门持续把责任压紧压实,把“查隐患”和“促整改”贯通起来,把阶段性行动固化为制度性安排,就能有效减少事故发生,守住安全底线,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稳定支撑。

安全生产关乎民生,也关系发展。让每一次检查都指向真实风险、每一项整改都落到现场,才能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在与风险的长期较量中掌握主动。这既是对人民生命安全负责,也是高质量发展的应有之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