俩初中生扶起摔倒老人反被索赔22万

福建那边出了个事儿,两个初中生扶起了摔倒的老人,结果反被索赔了22万。这事儿闹得挺大,监控里能看见那辆白车开过去,老人避让时自行车不稳,还有两个女孩犹豫了三秒后伸手帮忙。2月26号就要开庭了,这让大伙儿挺犯愁的,法律跟咱平时讲的道理有时候不一样,咋就把咱的好心肠给伤了呢? 交警那边定的责任说是“交通违法行为跟损害结果有没有关系”。俩初中女生骑电动车就存在三宗罪:没满16岁不能骑车、转弯没往右边靠、还不让直行的车先走。再看监控,老人家确实是在躲那辆白车的时候身子才歪的。专家说了,《道路交通安全法》里讲了,哪怕没碰上,只要是交通违法间接导致的事故,就得担着。这跟2017年最高法出的那个“没碰着但有责”的例子挺像。 不过这22万块的要价也太高了。医药费单子上才2.6万,剩下的20万都是误工费、精神损失费那些乱七八糟的钱。法律人士算了一笔账,按福建省的标准,要是最后认定他们是次要责任大概30%的话,赔个3到5万块才合理。 最扎心的是监控里的那个场景:老人都已经躺地上了,俩女孩一边说“那就扶呗”一边伸手去拉。这跟2006年南京彭宇案好像啊,当年法院那“常理推定”的判法让好多人不敢扶老人了。心理学上说青少年正在学习怎么做人道理的阶段,这种事儿对他们伤害挺大的。涉事女孩的妈妈郑女士说孩子现在不敢出门还睡不着觉,这就是“旁观者效应”和“责任扩散”的表现。中国社科院的调查也显示有78%的家长因为这事儿不敢再教孩子见义勇为了。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浙江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提了个“善意保障三角模型”:法律上得把《民法典》里保护好人的那条给细化了;技术上最好让每个公共场所都安上监控;教育上得教孩子怎么先评估风险再救人。北京市青少年法律援助中心也建议家长用“情境教学法”,比如假装老人摔倒或者孩子溺水了,让孩子学会先观察周围有没有危险再呼救求救。这就跟红十字会说的“叫叫伸”一个理儿。 给家长支几招理性建议:一是把交通法规和急救知识都学好了;二是通过心理训练别让孩子老觉得错在自己;三是在公共场所救人的时候最好找个大人陪着一起当见证人。 这两个小姑娘在扶人的那一刻,其实也是在托举咱们整个社会的良心天平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