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法院依法对一起涉案金额特别巨大的诈骗案件作出一审公开宣判。
经审理查明,2019年10月至2022年11月期间,主犯杨某军纠集高某广等5人,通过精心编织的骗局实施系列诈骗犯罪活动。
该团伙不仅伪造江都区政府、规划局等多枚行政机关公章,更安排成员冒充区规划局副书记、旧城改造工程总指挥等领导干部身份,以虚构的5G铁塔建设、宝利来大楼购置及旧城改造等项目为诱饵,骗取多名被害人信任。
值得注意的是,为增强欺骗性,犯罪嫌疑人竟公然在政府办公区域附近开展"演出式"诈骗。
他们安排施工队伍进入北园新村等社区进行免费外立面改造,制造项目真实性的假象,继而以工程打点、保证金等名目实施诈骗。
司法机关查证,涉案总金额达4440余万元,赃款多被用于赌博、偿还高利贷及个人奢侈消费。
此案的特殊性在于主犯杨某军的犯罪轨迹。
资料显示,这名仅小学文化的46岁男子早在2006年就因诈骗罪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在获得减刑出狱后不足三年即重操旧业。
更值得警惕的是,该团伙中陶某港、薛某杰等成员均系有盗窃、诈骗前科的累犯,反映出特殊人群监管机制仍需完善。
从犯罪成因分析,该案暴露出多重社会问题。
一方面,城市更新等重大民生工程的信息公开机制存在盲区,使得犯罪分子有机可乘;另一方面,市场主体对政府项目的鉴别能力不足,过于轻信"领导身份"而疏于实质核查。
江都区政法系统人士指出,此案中犯罪嫌疑人利用部分群众对行政程序的认知局限,通过精心设计的身份伪装突破了防范底线。
该案的依法判决具有重要警示意义。
法院根据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认罪态度等情节,作出差异化判决:主犯杨某军获刑15年并处罚金5000万元,其余5名被告人被判处3至7年不等有期徒刑。
检察机关特别指出,杨某军的行为同时触犯诈骗罪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罪,最终依"择一重罪"原则论处。
这起案件的判决,再次警示社会各界对于前科人员的持续关注和有效管理的重要性。
杨某军从2017年出狱到2019年再次实施诈骗,仅间隔两年,说明其改造效果不理想,也反映出对前科人员的社区矫正和就业帮扶工作仍存在薄弱环节。
同时,该案中诈骗分子通过精心编织虚假项目、冒充公职人员、伪造公章等手段进行诈骗,也提醒群众在面对涉及政府项目的投资机会时,要提高警惕,通过官方渠道核实相关信息。
这起案件的查处和判决,对于打击有组织诈骗犯罪、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