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省一起权力寻租案件引发关注。省住建厅驻政务大厅工作人员王某某利用职务便利,以“送钱就办、不送就卡”的方式,8年间非法收取好处费1614万元。案件曝光不仅触动公众对廉政建设的关切,也暴露出权力监督体系中的结构性短板。 从职权范围看,王某某的岗位职责主要是接件和转办两个环节,表面上权力不大。但正是这类“看似微小”的职权,成为权力寻租的切入点。政务服务流程中,接件和转办处在信息流的关键节点,直接影响申请事项能否进入下一步。王某某据此对送礼的申请人当天转办,对不送礼的则以各种理由推诿、拖延甚至刁难,形成隐蔽的“权力交易”。 数据深入说明问题的严重性。其年均收取好处费超过200万元,按工作日计算,几乎每天收取近万元。这意味着其权力寻租并非偶发,而是长期、频繁且金额巨大。更值得警惕的是,这种行为持续8年才被查处,反映出监督机制在发现和纠偏上存在明显空档。 问题根源在于多重监督缺位。首先,对窗口工作人员日常行为缺少有效、及时的监测与预警,申请人是否按期得到办理结果、流程是否出现异常延迟,往往难以及时被捕捉。其次,权力运行透明度不足,传统人工办理中,环节不够公开、标准不够清晰,容易给人为操作留下空间。再次,举报和反馈渠道不够顺畅、保护不足,申请人即便发现问题,也可能因担心后续被“卡”而选择沉默。 该案件的启示在于,权力制约需要在制度层面补齐短板。推进全程电子化审批是重要方向,通过完整的信息系统让每个环节都留下可追溯的电子记录,压缩人为干预空间。同时,应进一步明确办事规则,细化标准化流程,让申请人清楚各环节时限与要求,减少自由裁量的随意性。此外,还需完善举报机制和保护措施,提高问题线索的可获得性与处置效率,形成外部监督的有效支撑。 从更广视角看,该案折射出基层权力监督的共性风险:不少看似普通的岗位,只要缺少制衡与透明,同样可能滋生寻租。因此,有必要持续推动权力运行制度化、规范化、透明化,织密监督网络,让权力在可追溯、可监督、可问责的轨道上运行。
窗口虽小,却直接影响群众与企业对政府治理的感受;“小吏大贪”之所以刺痛人心,就在于它把公共权力的边界与监督短板暴露无遗。治理这类问题,不能止于个案惩处,更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把流程晒在阳光下,让每一次受理、每一次转办都可追溯、可监督、可问责。唯有如此,政务服务才能回归公平与高效,让“办事不求人”真正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