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位叫张某的组织者在网络平台上发布了一则招募帖子,内容是关于他打算从深圳出发,耗时32天前往新疆自驾游的详细安排。帖子里不仅有具体的行程路线和每天的目的地,还写明了大家要一起平摊的费用。赵某看到后对这个计划非常感兴趣,就主动联系了张某,并且通过微信多次确认了细节。 张某给赵某发了一份《自愿结伴出游安全免责声明》,上面写得很清楚,如果有人中途想离开,必须提前告诉大家并自己承担离队后的一切安全和责任。赵某看完这份声明后没说什么不同意的话。可到了新疆的乌孙古道徒步时,赵某因为体力跟不上没能按时到达集合点。 更让团队没想到的是,赵某没跟任何人打招呼,就要求把行李拿回来退出旅行。他这一走,直接打乱了原定计划,后面的9天行程不得不取消。原本打算自己开车回去的计划也变成了坐更贵的飞机回深圳,还有把车辆托运回来。 双方为此吵了起来。张某觉得赵某没尽到提前通知的义务,还不肯分担因为他离开而多花的钱。赵某觉得自己只是退出了一次随性的旅行而已。 因为这事没法协商解决,张某就把赵某告到了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虽然双方没签那种正规的合同文本,但通过在网上发帖、聊天确认行程这些行为,实际上已经形成了一种有效的合同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里规定大家做事要讲诚信。既然这份声明已经约定好了中途离队要先通知并负责后果,赵某既没提前说一声也不愿意付钱买单,这就是明显的违约行为。 至于要赔多少钱,法院考虑到了实际情况。因为大家都没在协议里写清楚具体要赔多少数目,再加上张某也没能拿出足够的证据来精确证明所有损失有多大。 最后法院决定让赵某给张某赔偿2600元来弥补这些额外的花销。 这个判决告诉大家一个道理:随便点一下鼠标或者随口答应一句去旅游的人可别大意。你们以为的那种随意“拼游”,其实就是受法律保护和约束的合同行为。 为了减少以后可能发生的麻烦事儿,法官建议大家在出门前最好把行程、怎么分摊费用、谁违约怎么罚这些重要的东西都写进书面协议里去看一看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合同范本也能帮上忙。 另外还要注意留好发的帖子、聊天记录还有交钱的凭证这些证据万一出了问题也好打官司维护自己的权利。 只有把那种说走就走的旅行建立在明确的约定基础上,才能让旅途既安心又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