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添越融科技破产清算程序启动 永定法院督促涉及的人员限期移交财务资料并配合债权人会议

福建省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法院近日发布(2026)闽0803破5号之一通知书,意味着福建添越融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程序已进入司法实施阶段。该案由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6年2月26日裁定受理,随后移交永定区法院审理,天衡联合(龙岩)律师事务所被指定为破产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五条规定,法院要求企业及涉及的责任人员破产程序终结前依法履行相应义务。企业需在15日内提交完整的财产状况说明、债务债权清册及职工权益保障材料,并立即停止个别清偿等债务清偿行为。针对法定代表人及高管,法院明确其应妥善保管企业资产及账册资料,配合调查询问,按时参加债权人会议等。通知同时提示,如拒不配合或提供虚假信息,法院可依法采取拘传、罚款甚至拘留等强制措施。分析人士认为,该案反映出部分企业在经营困难阶段可能存在治理与合规上的不足。近年来,随着经济结构调整推进,破产案件总体呈上升态势。数据显示,2025年全国法院新收破产案件同比增加12%,其中科技型企业占比提升较为明显。业内人士指出,依法高效推进破产程序,既有助于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也关系到营商环境的稳定与预期。该案首次债权人会议定于4月23日在永定区法院第六法庭召开。法律界人士提示,会议将核查债权申报情况、审议财产管理方案,是程序推进与权益平衡的重要环节。管理人表示,将依照“公平清偿”原则开展工作,并依法优先保障职工工资与社会保险费用。

破产清算并非简单“退出”,而是在法治框架下重塑信用秩序、促进资源有序流动的制度安排。严格履行协助清算义务、如实披露财务与资产信息,直接影响清算进程与结果,也关系到债权人公平受偿、职工权益保障和市场交易安全。各方依法配合、理性表达诉求,才能推动程序顺畅运行,更好维护营商环境与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