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全国第十二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名单正式公布;记者从山东省民族宗教委获悉,全国共有488个地区和单位入选,其中山东省有16个地区和单位上榜,包括枣庄市、聊城市等市级单位,以及日照市岚山区交通运输局等行业系统单位。本批示范单位命名有效期为5年,体现出山东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新的进展。
从泰山之巅到黄河入海口,“石榴籽”精神正在齐鲁大地扎根生长。随着新一轮示范创建工作的推进,山东将继续以务实举措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创新发展。这既关乎区域社会和谐稳定,也体现对国家民族工作大局的积极担当。如何把阶段性成果转化为长效机制——深入释放示范引领效能——仍需持续关注与实践探索。